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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经明确表示,将对汇金公司进行重组改造,按照“国家投资控股公司”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完善体制,确保对重点金融机构的绝对控制力。 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去年的一次讲话中也曾经表示,“将借鉴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经验落实出资人责任,把汇金公司办成金融控股公司,对所投资的金融机构行使大股东权利。” 吴晓灵认为,汇金公司与淡马锡的运作背景十分相似,可以借鉴淡马锡的成功经验。“汇金公司可以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控股股东,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在制度设计上,明确界定权利和责任,加强权利和责任的对称关系,以保证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作和实现股东长远价值增值。” 这可以看成是央行系统对汇金转型定位的一种呼声。现在看来,这种呼声多少有一些一相情愿。因为,财政部系统并没有对这种呼声作出回应。 定位分歧 虽然中国农业银行的股改任务复杂,但汇金公司创立之初的使命——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注资任务——已经接近完成。完成对农行的注资之后,汇金公司必须面对重新定位的问题。关于这一点,留给汇金公司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对汇金公司的未来发展,可以说有两种方向,一种是学习新加坡淡马锡模式;另一种则可能是成为金融国资委,或者类似的“准政府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在发给记者的电子邮件中表示:“我在两年前曾经在一次内部研讨会上提出,汇金应该向类似淡马锡那样的公司转型,尤其是新加坡‘与政府有联系的企业’(GLC)的经验值得学习,当时谢平先生认为汇金公司是有政府背景的企业(Government Body), 此后我很少讨论汇金。” 事实上,钟伟是汇金向“淡马锡”转型的积极支持者。钟伟教授曾经表示,未来的汇金公司,应该定位为管理部分外汇储备、国有商业银行等在内的国有金融资产的、高度市场化的金融控股公司。 新加坡淡马锡有限公司是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组建的国家投资公司,淡马锡拥有多家企业的股份,占新加坡GDP 的12%。30年来,平均每年为股东赢得18%的投资回报率。绩效丝毫不逊色于新加坡私有跨国公司。 据估计,淡马锡管理着550亿美元的市场资金,每年的经营费用还不到3000万美元,其中淡马锡管理GLC证券的代管部仅有53名工作人员。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淡马锡可以说是“近股东”的典范。 对于中央汇金的前景,钟伟甚至认为,汇金的定位应可较之淡马锡更为市场化,其内外部治理结构也可以更富有弹性。 作为建议之一,将汇金公司直接改组为金融国资委同样也获得了一些人的支持。这些人认为,汇金公司在承担国有出资人职能的同时,也应该管理国有金融资产。 当然,也有观点认为,汇金公司持有的外汇实际上是政府(央行)的负债,汇金公司的股东实质上是财政部。作为一家成立时间不长且只是国有金融机构的控股公司,与其勉为其难,让其担当中国的淡马锡,还不如在明确将国务院国资委打造成中国淡马锡的同时,将其纳入国务院国资委统一的管理范围来得更为合适。 试图争当“金融国资委”的还包括财政部金融司。以往,国有金融资本的出资人代表,是由财政部金融司为主导,现在则是以“央行负债”为资本金的汇金公司为主导。而且“金融国资委”还涉及“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权力整合,建立这样的机构显然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财政部金融司作为国家机关,显然有更多的便利条件。 有消息说,汇金大量持有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等于是架空了财政部。因此,汇金再向工商银行注资150亿美元时遭到了来自财政部的阻力。最终,作为平衡,汇金和财政部才各自拥有工商银行一半的资产。从这一事件可以看出,对于汇金的扩权,财政部还是有想法的。 事实上,汇金的“国家投资控股公司”模式,或者说是转型为淡马锡模式,得到了更广泛的支持,因为汇金目前的注资方式,更类似于淡马锡,并且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而财政部则在这场争夺中处于劣势地位。 应对外储激增 中国目前大量的外汇储备被形容为“抓住了老虎尾巴”,大量的外汇储备是美元形式存在的,而美元正在不断的贬值。如何保证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正在成为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金融界人士对巨额外汇储备的态度由喜变忧,并就如何改革外汇储备现有管理模式提出了不少建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央行只保留一部分用于汇率管理功能的外汇储备,经过测算,这部分外汇储备大约需要7000亿或8000亿美元,其余部分则用于投资。 在投资内容上,除了现有的股权投资之外,一些专家还提出可以购买储备石油能源黄金等战略性物资,或者用于社保基金、教育卫生事业等等。 也有消息称,国家可能于近期明确外汇储备的管理框架问题,成立专门机构,来经营管理部分外汇储备,新机构可能独立于各部委之外,由国务院直接管理。新机构倾向于叫“政府投资公司”,采用类似于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的模式进行管理和投资。 由于汇金公司是动用外汇储备为金融机构注资,与外汇储备投资有天生的渊源。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建议,当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对汇金公司进行改组改造,使其真正转变为一家市场化经营的国有投资公司。由汇金公司来进行外汇储备的管理和投资。 为实现这一目标,郭田勇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尤为重要:一是要解决好汇金公司的外汇资金来源问题。由于国家外汇储备对应着央行的人民币投放,因此未来央行不能将外汇直接划给汇金公司。可考虑在做实汇金公司的基础上,赋予其发行企业债的职能,以发债所筹资金从央行收购外汇,然后用于投资。 二是对于汇金公司的股权投资部分,要加强其派出董事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为此,应逐步将现有的由各相关政府机关选派董事的制度,改革为通过市场化的公开招聘与考核来进行选拔,以增强其履行职能的能力,通过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来获取回报。 三是要扩大汇金公司的经营范围,除了原有的股权投资之外,可增加战略物资投资等部门,并充实专业化的投资人才。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该部分投资的政策性色彩较浓,但由于其具有长期存储、紧急时出手的特点,因此一般不会发生亏损。 另外,郭田勇还强调,外汇储备的投资应该以商业化、市场化为主导,因此中央政府未来也应该加强对汇金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同时,汇金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也有还本付息的压力,因此汇金公司不能将外汇进行任何形式的无偿划拨,或投资于本应由财政负担的教育卫生等公益项目。 也有金融业人士分析,以前在外汇储备的管理上,安全性和流动性要求是第一位的,采取新的投资管理方法之后,可能收益率问题也会同等重要。此外,汇金如果按照“国有投资公司”这种思路进行改造之后,其投资领域应该可以不限于金融领域,将来还可以配合国家的重要产业政策,赋予其利用金融资本进行产业整合和产业调整的任务。 建议立法 通过观察就可以发现,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汇金已经获得越来越多的国家级任务。但汇金定位不明确,所做的工作、获得的成功,缺乏制度保障的问题,仍然不容回避。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易宪容支持汇金存在的合理性,他认为,目前在国际上,很多国家都因为有过多的外汇盈余,而纷纷成立主权财富基金,以追求更高的风险收益,这值得中国借鉴。汇金公司的存在,为中国进行外汇储备的合理管理与运作创造了条件。 但易宪容评价汇金公司的时候认为,目前的汇金公司只是经过了行政授权,而没有立法授权,因此,也就不能够对其公司职能进行清楚界定,更不能够厘清国家与汇金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同时,由于汇金定位的法律地位缺失,也使得汇金不能够厘清与央行之间的关系。 易宪容建议,对于汇金公司,国家应该专门设立《汇金公司法》,来确定它的基本职能、目标模式、组织架构、运作方式、考核条件及监管制度等等。 如果在法律制度上不对汇金公司有明确界定,那么今后汇金公司所面对的困难与问题肯定会越来越多。缺乏相关的法律,各政府职能部门为了争夺利益,会制定各部门之间不相协调的规定。这样,汇金公司的运作就会越来越困难。 另外,缺乏相关的法律,国人也难以放心,将如此巨大的金融资产,交给汇金公司去进行经营和管理。 易宪容还介绍,“不与民争利”是“类淡马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基本原则。但“不与民争利”是汇金公司成立以来最受到质疑的地方。因为,就目前央行对汇金的政策来看,表面上是市场化运作,但实际上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业绩完全是政府政策的结果。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业近年来业绩的快速增长,还是三大国有银行顺利上市,如果不是政府主导与力推,要达到这一点是不可能的。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也认为,汇金转型为一个国家级的金融控股公司要更务实也更灵活一些。但目前我们国家还缺乏《金融控股法》这样的法律,无法让汇金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曹凤岐认为,一旦汇金的定位确定之后,出台相关的条理、法规都不是问题,但汇金公司的定位问题,显然要等到本轮金融改革成型之后才能明确了。
淡马锡精髓 淡马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淡马锡”)是新加坡财政部的全资国有控股公司。1974年成立。 据2006年3月公布的资料,目前淡马锡在80家公司持有5%至100%的股权,约一半资产分布在国外,投资的领域包括金融、电信、工程、运输、物流等行业。 目前,淡马锡投资组合市值超过了1030亿新元,年平均股东回报率达到了18%。淡马锡的表现可谓出类拔萃,令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难以望其项背。 专家总结,淡马锡公司治理的精髓在于: 第一、政府授权淡马锡和旗下公司按照商业模式灵活运作。同时政府也刻意自制,不干预淡马锡和其他国有企业的管理与商业决策。 淡马锡董事会成员和总裁的任命、免职由财政部部长牵头,各政府部长及专家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推荐,并须经民选总统同意。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期满有资格被续聘。 制定投资和其他商业决策是淡马锡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总统和政府不介入决策制定过程。 第二、淡马锡依照新加坡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来操作。新加坡《公司法》规定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经营其业务。 淡马锡董事会下设常务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及领导力发展和薪酬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淡马锡董事会成员来自不同的商业领域,具备丰富的投资和管理经验。 淡马锡董事会为其管理层提供指导和方针,董事会决定各委员会、总裁和管理层的授权范围,批准经审核过的年度报告。在总裁回避的情况下,董事会审核其业绩。 第三、对于下属公司,淡马锡的态度和政府一样,也坚持不介入其日常经营决策的原则。 作为一个积极的股东,淡马锡董事会详细注意遵循法规和风险管理的系统与程序,淡马锡相信使其投资组合产生卓越和可靠回报的最好方法是组建高素质、商业经验丰富、多元化、国际化的董事会,并具备对公司管理层品行的良好判断力,方能让其履行好自身职责,领导下属公司的管理层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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