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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期盼已久的公司债融资模式将很快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上周,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广泛征求意见。据悉,试点初期,发债主体将仅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对两市1500家上市公司来讲,这一消息无疑是有着重大意义。 据本报信息部统计显示,两市有过债券发行经历的上市公司仅为22家。业内人士表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多年来企业债市场分级及多部门审批的架构,导致发债主体申请时间过长、效率低下,加上准入限制过多,制约了债券市场发展壮大。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只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即可,从而有望大大缩短发债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为债券市场发展提供便利。 业内专家对公司债将拓宽融资途径、提高融资效率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均表示了肯定。银河证券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学家吴祖尧表示,对上市公司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相对银行贷款而言,发行债券有利于上市公司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债利息应该低于银行贷款利息,而对购买公司债的投资者来说,公司债收益也应该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和国债。 和此前相比,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范围使得融资途径得以大大拓宽,此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公司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仅限于央企等少数公司,很多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后再融资依然主要只能靠银行。某民营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高管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企业债发行的多重限制,尤其是对企业性质的限制,公司此前融资渠道较少,大股东若发行股票融资,势必摊薄老股东的权益。因此,大大限制了扩张速度,而公司债的推出将给公司提供了多一条选择,可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虽然目前暂无发行公司债的计划,但将来应会考虑付诸实践。 据本报信息部统计,深沪两市满足净资产达15亿这一条件的公司共有344家,截至目前,已经有十余家公司正在积极争取上报方案,力争拔得发行公司债头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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