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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股权激励:想说爱你不容易

有一位券商总裁,每次鼓舞士气的时候,总喜欢说:“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正在加紧制定,大家耐心等待。”听多几次之后,员工都是报之以笑,因为他们也知道,要等真正实施,还没如此简单。
  
记者了解到,行业内已有众多券商正在制定或者已经制定股权激励方案,但是实施的情况却异常艰难:目前全行业仅有中信证券一家真正实施,广发证券、长江证券等几家正处借壳上市券商的股权激励方案尚处难产当中。业内普遍认为,股权激励虽有万般好,但是审批难度太大……
  
人才流动频繁倒逼
  
记者最近随机调查了20多位券商总裁,几乎所有的人都对股权激励给予了高度评价,都认为券商实施股权激励是一个大势所趋,是公司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法宝。而股权激励的重要性除了部分券商高管的高瞻远瞩之外,最现实的原因还是证券行业高频率的人才流动。
  
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日前表示,从根本上讲,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直接取决于人才的竞争,而股权激励机制则是实现上述竞争的核心。从实践经验以及海外经验看,实施长期执行的、不花费现金的股权激励制度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未来发展的重要手段。而且,该项制度的建立,也是现代企业中职业经理人报酬与股东利益结合在一起的最为有效办法。他认为,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国内证券行业将迎接来自全球范围的挑战。其中,如何留住人才是提高本土证券行业自身竞争力的重要问题。
  
上海一位创新类券商总裁说, 证券行业是人力资本最密集的行业之一,人才是证券公司最重要的资产,而股权激励是证券公司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他指出,股权激励的实质,是围绕“激励与约束”主题,以“企业和人”为主体的一项长期契约。企业以股权为纽带,将高管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捆绑起来,保证双方同舟共济、荣辱与共。与此同时,股权激励也为吸引外部事业伙伴,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途径。
  
一些区域券商总裁表示,公司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除了将部分业务总部搬至上海等大城市,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希望建立股权激励机制,通过股权的纽带,建立起个人与公司的共同利益基础。
  
股权激励方案多种多样
  
记者日前的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0%券商表示正在制定或者已经制定了股权激励方案,包括正在借壳上市的券商,如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国元证券等;有正在筹备上市的券商,如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等;有部分区域券商的代表,如国联证券、南京证券、浙商证券等。
  
记者了解到,在这众多券商当中,其股权激励方案五花八门。一般来说券商的股权激励方案一般为壳公司和信托模式两种。壳公司的模式主要是通过壳公司投资控股证券公司股权,然后公司高管和员工持有壳公司的股权。这个模式的特点是产权清晰,但最大障碍是股份公司股东人数有不能超过200人的法律限制,因此为了屏蔽这一法律障碍,有的券商通过设立多个壳公司的方式解决人数的法律限制,或者把壳公司当作母公司,然后再通过设立多个壳公司的方式操作,这种模式主要以广发证券为代表。
  
信托的模式主要是通过设立信托凭证的方式持有证券公司股权,公司员工购买信托凭证,这个模式的特点是操作方便,不需要设立壳公司等复杂手续,但由于信托公司的历史阴影,导致审批难度很大。这个模式主要以正在借壳上市的长江证券为代表。
  
股权激励是国际惯例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培敏指出,实施股权激励不仅是证券公司竞争的必然结果,而且是海外券商的国际惯例。
  
他指出,海外投资银行本身就是从合伙人制度开始的,因此证券公司的经营者持有公司股权是一种国际惯例。据介绍,股权激励在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国外上市的投资银行中,高管人员和员工持股是比较普遍的。高盛、雷曼兄弟、贝尔斯登、美林、摩根斯坦利等投行高管人员和员工持股比例都较高,按照2003年的数据,分别为71%、61%、57%、50%、35%。
  
美国投资银行形成上述特点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律法规的限制。而我国证券公司在股权结构方面存在以下缺陷:从股东的所有权性质看,多数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股东多数为正尝试进行多元化投资的工商企业,而较少为金融机构;多数券商股权结构较为集中;股权的流动性差;经营层不持有公司的股权。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仍有待完善、实际所有者主体缺位的情况下,较多的国有大股东的存在不利于券商股东层面制衡机制的建立,从而导致证券公司法人治理不完善。
  
郑培敏指出,实业股东大多为非战略性投资,其退出容易造成公司股权结构的不稳定,进而影响到公司经营层和长期发展战略的稳定性。而经营层不持有公司股权,无法建立有效率的激励约束机制,容易导致短期行为和疏于风险防范。
  
激励条件趋于成熟
  
国信证券综合研究所所长何诚颖认为,经过证券行业十多年的发展,目前证券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也趋于成熟。
  
理由有五:一是从证券业的市场结构来看,证券公司的规模不大,市场集中度不高,而且还面临着国外大投行的竞争压力,证券业不再是垄断性的高利润性行业,证券业建立股权激励制度的市场环境基本具备;二是我国的资本市场在深度和广度方面具有极为巨大的发展潜力,我国大多数证券公司都表现出较高的增长率和良好的成长性;三是我国的证券公司大多成立较晚,其产权结构相对较清楚,且经过1999年以来的增资扩股和兼并重组之后,其产权基本上已经明晰;四是证券业包括高管人员在内的人才流动性不断提高,职业经理人市场逐渐形成;五是不少上市公司已推出各具特色的股权激励方案,股票期权激励的相关法规已经或有望推出,同时,证券公司直接上市已成现实。
  
何诚颖认为,总的来说,从证券公司的特点和具备的条件来看,实施股权激励是可行的。无论是从证券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还是从所面临的严峻现实来看,我国证券公司都必须采取超常规手段,运用多种形式加大人力资源投入,以迎接更加激烈的竞争。股票期权计划等股权激励制度则是很值得证券公司采用的方法,它能够激励员工充分发挥创造力,将员工与公司的长远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员工与公司的增长实现利益共享,实现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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