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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6-14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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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ha83: 我觉得你说的情况是比较容易解决的。关键是人民币境外股权投资要投资到实业中去。你可以看看下文的一些具体介绍。
wendaobei:我觉得如果中国投资者要直接把钱投到境外的欧元股权基金里去,可能在境内结汇时不太容易。出境后第一步能不能先做一些实业投资,然后再做股权投资?
一、境外投资
我这里所说的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国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的行为。投资境外金融机构的国内审批程序更为严格。
二、境外投资的核准部门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09年5月1日实施)规定了境外投资应当获得下列部门核准:
1.商务部,或者
2.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三、商务部核准的境外投资
(一)、企业开展以下境外投资情形,报商务部核准:
1.在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
2.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具体名单由商务部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确定);
3.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
4.涉及多国(地区)政府利益的境外投资;
5.设立10号文项下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二)审批程序
1.从事上述的境外投资应当征求中国驻外使馆意见。
涉及中央企业的由商务部征求使领馆意见。涉及地方企业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征求。
中国驻外使馆自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予以回复。
2.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附带详细的说明材料。
(三)审批时限
1.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初审,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2.商务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境外投资
(一)地方企业开展以下境外投资情形, 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
1. 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
2. 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
3. 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
(二)审批程序
1.从事上述第2项规定的境外投资应当征求我驻外使(领)馆意见;其它情形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视情征求驻外使(领)馆意见。驻外使(领)馆自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予以回复。
2. 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书。
(三)审批时限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五、企业开展除需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规定情形以外的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投资申请表》, 并按以下程序办理核准:
中央企业总部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申请表,报商务部核准。地方企业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申请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表后,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予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六、企业境外投资获得核准后,持《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办理外汇、银行、海关、外事等相关手续,其中包括在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及资金汇出或汇出核准。
境外投资还有可能牵涉到其他一些审批要求。 例如,假设一家中国国有企业要收购一家境外上市公司的股权,那么这家企业在境内应当向审批部门进行如下申请:
1、国家发改委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10月9日实施)规定:企业在境外收购项目,应当事先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书面信息报告。国家发改委在收到书面信息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确认函件。
2、商务部 (这一步是关键)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09年5月1日实施)的规定,履行商务部门的审批程序,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具体程序详见第1页和第2页)。
3、国资委和证监会
如果境外投资主体为国有企业,需就境外投资事宜与国资委沟通,并取得国资委的书面批复。
另外,如果收购境外公司股权构成关联交易,除需符合境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外,亦应就该收购事项与证监会进行充分沟通。
4、国家外汇管理局
境外收购项目经商务部核准后,投资方应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及资金汇出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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