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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拟发行公司债券获得证监会发审委通过

事件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了公司发行不超过9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债券的存续期为5年,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弥补流动资金。
  
评论
   
公司债券的发行体现出资金较为紧张。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当前公司的净资产为87.46亿元,由于2008年公司已发行了的27.6亿元的可转债,公司仅能够再发行7.36亿元的债券,但是再考虑到2011年6月启动的定向增发注入的铁矿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的净资产,此次公司债券发行基本是按照上限发行。
  
30亿可转债存在回售的可能性。公司转债已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按照发行条款规定:“如果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即5.62元),将触发提前回售条款”,当前公司的收盘价已经连续12个交易日在5.62元以下。而最新的新钢转债价格为101.83元,而回售价为104元,因此若触发回售条款,转债持有人是有意愿回售的。
  
公司面临三种选择。公司转债规模27.60亿元,相当于净资产的31.56%,接近Q3末的现金及等价物(27.78亿元),也远高于公司即将发行的债券规模。公司应该是不希望看到转债回售的。我们判断,公司面临三种选择:(1)主动下调转股价,由于大股东并不持有转债,这个从理论上可行,但是有可能会增厚公司未来的股本,进而对期末成功转股的盈利要求更高;(2)主动抬升转债价格,使得转债持有人缺乏回售意愿,但这个需要使转债价在一段时间内稳定在104元以上,难度较大;(3)主动抬升正股价格。参照最近一次的经验,我们猜测,公司正股价格上行的可能性或许更大。建议投资者积极关注相关机会。
  
盈利预测和投资建议
   
不考虑股本摊薄,预计公司2011-2013年EPS分别为0.264元、0.517元、0.647元,以最新收盘价计算,对应的2011-2013年PE分别为19.88倍、10.15倍和8.11倍,最新的PB则为0.84倍,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显著,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
  
(1)大盘持续低迷;(2)下调转股价应该是公司的最后“底牌”,但如果大市不配合,不能完全排除公司下调转股价的可能性;(3)钢铁行业继续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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