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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新规引发两大关注

银监会近期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引起了整个理财市场的极大关注。业内人士指出,银行理财作为一种新兴的理财业务,和基金产品、信托计划、券商集合理财计划等构成了理财市场的主要结构,但是一直没有相关的法规来进行规范,征求意见稿使得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开始走上了和其他产品一样有法可依的规范发展道路,有利于加强对日益盛行的银行个人理财的风险控制。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市场有望走上一条新的发展道路。
  客户结构将产生变化
  银行人士透露,一些小客户反应很强烈。由于征求意见稿里提出要大幅上调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门槛,今后起点金额将设置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和外币5000美元以上。
  这意味着,当前市场上流行的大部分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认购起点将被强制抬高,一大批小客户有可能被拒之门外。目前市场上除了少数几家银行外,几乎每家银行的外汇理财产品都要大幅提高门槛。
  中高端客户将成为商业银行理财的主力军,银行客户质量提高有利于提高银行的抗风险能力。“门槛设定将对到各家银行的外币理财造成冲击,散户将会淡出市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专家指出。“外币理财产品刚推出时,门槛高达1万美元,但后来有银行陆续推出1000美元起点甚至100美元起点后,所有银行都跟风降低了门槛,对于银行吸引客户是很有利的,但时间一长,银行发现吸引散户太多,银行成本变高,收益率无法明显提升,这不利于理财业务的长期发展,因此要分流出一部分散户。”专家表示,门槛提高对于小客户并非坏事,对于资金不多的小客户来说,不应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视安全性和流动性,还是以储蓄为主,另外可适当选择如货币市场基金之类风险低、流动性强的产品。
  银行理财客户权益有望增加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有望把银行中间业务收费中的某些“霸王举动”打破。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需要统一调整与客户签订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时,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客户;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投资管理情况需要对已签订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进行调整时,应获得客户的同意。一旦该规定落实,将意味着银行单方面修改服务条款、客户被动接受或放弃银行服务的惯例将被打破。如目前银行提出的对于借记卡老客户收年费和对于小额账户收取管理费等均属于单方行为。这些屡屡被消费者斥为“霸王条款”的行为,以后要被银监会明令禁止了。
  此外,在此次意见稿中,银监会鼓励各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服务,细分客户群。其中提到,商业银行与特定客户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协商签订有关理财合同。客户全权委托商业银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计划、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代理客户进行有关投资和资产管理操作的综合委托投资服务。这预示着,银行将根据客户不同的经济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开发出更多个性化的理财产品。农业银行的理财师认为,此举既给客户提供了更完善的银行服务,也是要求国内银行理财服务加快与国外接轨,2006年,银行业将对外资放开,而完善的“私人银行”业务正是外资银行的一大长处,中资银行进行事先的预热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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