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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企业家”10年非法集资诈骗6.8亿元

一、案例介绍
(一)集资户冲击法庭
             1998年5月29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一次非同寻常的审判正在进行。尽管有众多法警、武警在场,法庭戒备森严,旁听群众仍然群情激奋,被告人、辩护人的发言不时被群众打断:“被告人说假话”!当辩护人提出要对被告人从轻处理时,群众齐呼:“这是瞎说”!一个老太太坐在地上捶胸痛哭。
             庭上审判的是震惊湖南以至全国的姚林辉(富盛公司)非法集资诈骗系列案中的一案,被告是姚林辉的三个子女付建华、付建民、付建军,旁听群众绝大多数是非法集资的受害者。这次审判的秩序在姚林辉系列案的审判中算是好的,在4月30日和5月5日审理与两个相关案件时,集资户甚至冲上审判台,抢过话筒,辩护律师遭到殴打威胁后不敢出庭辩护,法庭最后只得休庭。
              经过5月9日和6月4日的审判,付建华、付建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付建军被判无期徒刑,富盛公司融资部的主要人员及姚林辉的几位亲属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占罪,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非法集资案受害者上万人           

 

  据有关部门查证,在姚林辉长达10多年的集资活动中,集资累计发生额为6.8亿多元人民币,9600美元,累计集资人次为61963人次。其中5.8亿元非法集资发生在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之后,仅1997年1月至7月非法集资发生额就达1.2亿多元。据有关人士透露,6.8亿元的数字是保守的,因为案发后有相当多公款私存、不合法收入存款者不敢去登记。              与邓斌非法集资案不同的是,富盛公司的集资户主要的不是集体或单位,而是岳阳市的普通老百姓个人。当案发后,姚林辉突然死亡,超过万名的集资户成了最后受害者,他们从死去的姚林辉和只剩房子的富盛公司那里讨不回钱时,就频频集体上访、闹事、堵塞交通,还有些做出了股毒、卧轨等过激行为。用地方领导人的话说:“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这也是使得富盛公司非法集资案轰动全省乃至全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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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非法集资长达10多年           

 

   非法集资首犯姚林辉,1936年生于岳阳县一个农民家庭,1955年入党,曾从事过妇女工作,随过军,当过内衣厂厂长,党支部书记,1981年病休,1983年在岳阳市韩家湾办了一间“大众商店”,小本经营,生意不错。1987年“大众商店”失火,为了重新投资,姚林辉以每月2分、3分的利息向亲朋好友借钱,这是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始。她用集资所得的钱办了印刷厂、床上用品厂,为了支付集资利息,她又向更多的人借钱,到1992年,集资额已达600万元。               集资真正走向社会化是在姚林辉成立富盛实业总公司之后。1993年,富盛实业总公司成立,姚林辉任总经理,这是一个挂着集体名义的私人家庭企业。1994年下半年,富盛公司下属富华油墨有限公司以欠岳阳市农业银行40余万美元贷款到期,为偿还贷款,姚林辉与儿子付建华、付建民商定“走群众路线”——搞集资。随后公司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号召集资并成立专门进行集资的机构——融资部,印制了专门的集资收据,从此,集资走向社会化。1995年1月,富盛公司董事会成立,姚林辉任董事长,其长子付建华任总经理,次子付建民,其女付建军任董事会成员和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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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时,姚林辉等人并非不知道集资是非法的。1995年3月他们就看到岳阳市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严禁非法集资的公告和“告市民书”。1995年下半年无锡非法集资案主犯邓斌被抢决后,姚林辉的丈夫付平生在家庭董事会上宣读了报上的消息,但姚林辉及付建华、付建民,付建军认为公司亏损,只有继续把集资搞下去以后款抵前款才能暂不出事。于是他们进一步加大集资揽储的力度,在非法集资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在他们的努力下,位于岳阳龟山下的富盛公司融资部都有几乎成了岳阳市最兴旺的“银行”,每天都有大批人用大包小包甚至纺织袋装着钱前住存款,富盛公司的名声,在私下里传扬,邻近的湖北、江西等省也有不少人来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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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姚林辉头上的光环        

 

       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把钱从银行取出来存入一个明知非法的地方呢?如果说高额利息是诱惑的话,富盛公司和姚林辉头上的光环则是富盛公司非法集资的信用证。据一位储户说,他1991年开始把钱存在姚林辉那里,一直随时支取本息,由不得他不信任对方。事实上,姚林辉从1987年开始集资,直到1995年才爆发第一次挤兑危机。越来越多集资户的加入使得姚林辉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利息。              富盛实业公司下属的油墨公司、印刷公司、纸制品公司、玉器公司、装饰公司等数十个企业、总投资4000多万元,厂房连片。但是,姚林辉及其家人根本没有管理这么庞大的企业集团的能力,富盛实业总公司成立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姚林逃为了欺骗集资户及有关部门,指使财务人员将企业财务报表做成盈利,并按盈利额纳税,成为地方的纳税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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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这样一个企业,却被当地传媒作为一个先进企业广泛宣传,被列为岳阳“重点保护单位”、“明星企业”。1995年3月,某电视台拍摄播放了专题片《富盛之路》,宣传富盛公司是姚林辉用2000元创办起来高效益企业。              1996年6月,某电视台又拍摄了宣传富盛公司专题片向广大观众“拜年”。付建华,付建民还创办了公司刊物《富盛了望》。在富盛公司,有一间专门的“阵列室”陈列着大量有关富盛公司、姚林辉获得的荣誉,某些党政要人视察公司的照片以及姚林辉和他们的合影,这些宣传手段使得得富盛公司在当地名盛一时,极大博取了集资户的信任。 姚林辉个人头上了有一圈令人炫目的“光环”,她一直作为一个白手起家,艰苦创业的女强人,一个乐善好施的慈善家而经常被地方领导接见,被传媒大力宣传。她有一个显赫的头衔,她是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会员,湖南女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湖南工商联妇委会副主任、全国“巾国建功标兵”、全国“优秀企业家”。据不完全统计,她获得的荣誉不少于30项。1996年,她又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同年,她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了世界妇女大会,可以说,她的荣誉已经到了顶峰。广大集资户面对这样一个荣誉满身的人,怎么会想到她是一个骗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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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骟局败露,家破人亡

 

1995年底,富盛公司出现了第一次挤兑危机,集资户蜂拥前往公司取钱。1998年底,又爆发第二次挤兑危机。面对危机,姚林辉等一方面疯狂揽储以支付挤兑户的本息,另一方面向集资户做虚假宣传,并以种种手段掩盖集资额巨大公司根本无力偿还的真相。1995年底,姚林辉指使人把部分集资款由融资部内部账上调到企业财务账上,对外宣称集资款有600万元,而且是职工内部集资,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   尽管两次挤兑危机应付过去了,但姚林辉及其家人已嗅到集资前景不妙。1996年下半年,姚林辉与付建华,付建民、付建军等人商量,要为子孙后代留点后路,商议由姚林辉为每个子女存款80-100万元,每个孙辈存20万元,付平生存50万元。1997年3月,付建华交待付建民:“你要长个后脑壳,为我们自己留点后路”。付建民为二兄弟在银行存了100万元。这些钱后因挤兑危机被迫取出用于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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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还用种种方法企图把集资款据为私有。姚林辉曾将340万元集资款转放缅甸商人姚世忠的富丽印刷厂,挤兑危机发生后,姚林辉与付建华、付建民、付建军商议将315万元假收据交给姚世忠,要其在日后政府清算时以外商名义抽回315万元资金交给付健华等人。付建华等人派人将假收据送往缅甸,准备日后姐弟三人将此款私分。1997年5月,挤兑危机全面爆发,姚林辉、付建华等人眼看局面难以收拾,加紧了侵吞集资款的行动。姚林辉将该公司用集资款承建的价值300多万元的望岳村房屋作价200万元过户给予岳阳市妇联(因妇联有一笔集资款无法兑现)名下,3姐弟拥有出售权,出售后高出200万元的资金归3人所有。同月,付建军提出“破产法”,付建华提出“入股分流法”,企图将用集资款建立的两个企业“富华油墨公司”、“富丽印刷公司”据为已有。他们还隐藏公司的汽车、油墨款,开假集资款收据企图冒领集资款,付建华、付建民、付建军还挪用大笔集资款用于个人消费和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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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4月,富盛公司档案室突然起火,所有资料被烧毁,据称事故原因是室内电线起火,这一说法得到消防部门的肯定,但据检察机关后来侦查,这是一起人为策划的毁灭证据的纵火事件,销毁证据的同时,姚林辉手中仍保留了一套集资流水账本,这套账本被付建华等多次转移地点隐藏。眼看非法集资罪行必将败露,1997年7月18日,就在有关部门准备立案查处时,姚林辉消息灵通,经长沙黄花机场逃往广东,又辗转逃到缅甸,8月14日逃到缅甸的姚林辉潜回国,先到湘潭,晚上回到岳阳县杨林老家,第二天早上姚林辉服农药自杀。               姚林辉死后,富盛公司非法集资案彻底揭开,姚林辉的三个儿女及其他参与作案的亲属都受到了本案开头所说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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