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法集资案受害者上万人
据有关部门查证,在姚林辉长达10多年的集资活动中,集资累计发生额为6.8亿多元人民币,9600美元,累计集资人次为61963人次。其中5.8亿元非法集资发生在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之后,仅1997年1月至7月非法集资发生额就达1.2亿多元。据有关人士透露,6.8亿元的数字是保守的,因为案发后有相当多公款私存、不合法收入存款者不敢去登记。 与邓斌非法集资案不同的是,富盛公司的集资户主要的不是集体或单位,而是岳阳市的普通老百姓个人。当案发后,姚林辉突然死亡,超过万名的集资户成了最后受害者,他们从死去的姚林辉和只剩房子的富盛公司那里讨不回钱时,就频频集体上访、闹事、堵塞交通,还有些做出了股毒、卧轨等过激行为。用地方领导人的话说:“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这也是使得富盛公司非法集资案轰动全省乃至全国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