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全部搬迁到上海,有利于建立中国独立的“清算银行”;央行清算总中心有关人士证实,目前上海的央行第二总部已经处于“立项”阶段,由于是央行历史上少见的重大规划,因此待整体规划完成后还需要向国务院报批;第二总部的建设用地规划面积“数百亩”,起步投资额在50亿元以上;目前,该项目的基建规划领导小组已经在组建中,待完成组建后将择日飞赴上海。
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次分拆形成了中国银监会。近日,《财经时报》获悉,随着央行第二总部即将落户上海,央行第二次分拆也显示了启动迹象,而这次分拆将形成独立的“中国清算银行”。
据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的一位官员向《财经时报》证实,央行目前唯一明确的,是将资金清算备份中心搬迁到上海,但未来几年内,肯定会将目前的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全部搬迁到上海,并在上海建设“全国清算中心”。而该中心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则是未来必然成立的“中国清算银行”。
他说,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已经列入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但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的一位官员向《财经时报》坦言:“在中国金融体系仍处于政府管制的大前提下,由于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的滞后,建立中国清算银行的路还很漫长,还需要立法。但在建立独立清算银行的问题上,中国政府有关方面看来已经下了决心”。
迁往上海的诱因
他说,在目前的情况下,许多人对由哪个机构主导支付结算业务的监管工作认识模糊而粗浅。特别是在央行和银监会分工尚有交叉的情况下,将会对支付系统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比如,由于央行负责支付清算系统的建设和相关标准的制定,而银监会负责对银行卡业务和资金交易的监管,这部分风险监控将离开央行视野。另外,由于当前多方博弈的实际存在,因此利益重组的前景也不明朗。
因此,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全部搬迁到上海,反倒有利于建立中国独立的“清算银行”,更加符合现代商业的原则。迄今,上海已经初现全国资金运营中心和清算中心的地位。中行、建行已经相继将资金运营中心迁移上海,工行的票据中心在沪运转良好,农行的全国性票据业务也正在加紧建设,该业务部下面也将设立资金运营分中心。
巨额投资的背后
央行清算总中心的官员向《财经时报》证实,目前上海的央行第二总部已经处于“立项”阶段,由于是央行历史上少见的重大规划,因此待整体规划完成后还需要向国务院报批。
该官员还向《财经时报》证实,第二总部的建设用地规划面积“数百亩”,起步投资额在50亿元以上。目前,该项目的基建规划领导小组已经在组建中,待完成组建后将择日飞赴上海。
“这么大的用地面积和这么大的投资额到底预示着什么”?央行清算中心有关人士对此没有直接回答,但他较为晦涩地说:“建立独立的、商业化的中国清算银行已经是必然。”
中国入世后,开放将进一步扩大,人民币、港币、澳门元、台币将进一步的相互渗透和融合,人民币也将逐渐地走向国际舞台。另外,按入世条款,中国明年必须对外开放银行体制供国际监察,这就要求中国必须建立与国际完全接轨的支付清算体系。因此,在未来几年的时间里,中国清算银行会伴随着中国金融业在2007年全面开放后而诞生。
据央行清算总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早在1997年他到央行人事司报到的时候,央行高层就告诉他,不出10年,他将可能参加中国清算银行的建设。他认为,上海第二总部的土地面积和投资额充分说明,该规划不仅仅是用于结算资料备份。这里面应该有央行长远规划的考虑和安排。
另据《财经时报》侧面了解到,作为技术准备,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与赛迪顾问正式签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IT技术规划咨询”项目,根据赛迪顾问咨询部赵钢总经理证实,该项目是一个为期5年、远至2009年的长远规划。
幼稚的中国清算系统 为舞弊留下空间
清算系统是资金枢纽,它的安全稳定运行是保障核心业务顺利开展的关键。虽然,中国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骨干,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已基本形成,但中国尚不存在全国统一的支付结算系统,更不可能有和世界清算系统完全接轨的、商业化的支付结算系统。在中国近600个大中城市中,目前能够实现电子支付与清算的城市不足100个,区域支付清算系统的建设十分迫切。
更加严重的是,中国的支付清算体系与国际支付清算系统(SWIFT)尚未连接,这使中国支付清算体系还不能成为世界支付清算体系的组成部分。
当前,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联行”自成体系,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信用社则没有独立的“联行”系统,结算渠道经常“肠梗阻”,汇兑系统要借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跑道。
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采用的清算办法是,每天由各个分支机构自下而上地汇报其联行业务的发生金额,这种信息的传递是通过邮寄来实现的,常常会出现一段时滞;总行在收到分支机构邮寄来的清算单据后,去确认各分支机构之间的汇出汇入关系,最终计算出汇差;然后,由汇差为负的银行通过总行向汇差为正的银行支付一定的利息(相当于资金占用费);总行再去确认各分支机构之间的汇出汇入关系,最终予以结算。
由于各支行前台的交易数据不能实时反映到总行,因此这个时差,就为舞弊者留下了作案空间。
在各商业银行联行业务基础上,主要有三种汇划形式:第一种为系统内汇划;第二种为跨系统汇划,实行“先横后直”;第三种大额汇划通过央行转汇。
从这三种形式中,我们可以看到现有体系存在的弊端:一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间“联行”体系重复建设,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影响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方向;二是商业银行之间通汇环节多,影响资金的周转;三是不利于其它商业银行及信用社的公平竞争;四是不便于金融监管。
迄今,中国支付清算系统包括以下相对独立的系统,这些系统目前都是相对独立、互不连通: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2000多家同城票据交换清算所(LCH),处理行内和跨行支付交易;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的全国电子资金汇兑系统,处理全国三分之二的异地支付清算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运作的全国电子联行系统(EIS),处理异地跨行支付的清算与结算;中国银联的银行卡授信系统;邮政汇兑系统;以及正在推广、试图逐步取代现行电子联行系统的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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