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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地处置请教

某有限公司(母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母公司名下无划拨地,但其控股子公司名下存在划拨地,划拨地面积占合并报表范围内土地总面积不超过5%,母公司拟在股份公司成立后上市前,将划拨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问题:
1、土地处置方案范围是否包括了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是否要拟定土地处置方案并报国土部分审批?
3、划拨地占比很小的情况下,实践中是否不需要做土地处置方案?
4、不做土地处置方案的后果?

你看那个改革土地估价的文,办出让其实不用处置方案的。直接出土地估价报告去当地国土局备案、签出让合同,但实际操作中你要去跟当地国资委和国土局沟通,有的地方是要国资委通过处置方案,再报国土局,这样就是母公司报方案,子公司去签出让合同,没什么大的后果,就看各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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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需要包括控股子公司,补办出让无需国土局吧,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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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需要包括控股子公司

什么处置方案,是不是以前存在历史问题?LZ好像没有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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