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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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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9] 59号
关键是看适用一般税务处理还是特殊税务处理。前者需要在投资时就确认所得,后者可以推延到以后年度确认所得税。但无论如何,增值部分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区别仅在于缴纳所得税的时点而已。
以你说的情况,估计不能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因而,需要在投资时就需要对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部分确认企业所得税。
如果评估结果和当初的计税依据一致的话,当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压根就没有所得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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