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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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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讨论,混淆了两个概念:设立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申请IPO。
楼主的问题应该是后者,但回答的都是前者。
对前者的回答,我同意4楼;我对后者的回答是:外商投资企业申请IPO,从来都不需要商务部批准,楼主“不知道是不是现在已经不需要了”的前提是曾经需要,这个前提是不存在的。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IPO的主要规定如下,大家可以参考:
1995年1月10日,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99年8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3号);
2001年5月17日,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1年11月5日,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
2002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7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
国祥股份(600340)作为首家外商投资企业于2003年12月30日通过IPO成功登录A股市场。
只不过,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申请IPO时在发起人、股本设置、产业政策、信息披露等方面有特别要求,需加以注意;其他方面,与内资企业申请IPO并无重大实质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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