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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入确认问题

本人接触一企业,主要是做大功率LED灯的,都是政府节能项目,项目运行基本是BT或BOT模式,对BT模式,公司按合同约定3年分期收款,3年分期确认收入;对BOT模式,公司按现值一次性确认收入。公司有上市打算,但个人觉得公司的收入确认不妥,3年分期确认收入符合税法规定但不符合会计准则,各位大侠怎么看?

项目工期都比较短,3、4个月就完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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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需要三年工期那么长?bot用现值来确认,上市公司中做bot项目的好像也没这么干的

个人理解还是按产品销售和劳务分开来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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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业务的定义
        公司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合同授予方是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的企业),BT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完工后移交给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资金(含占用资金的投资回报)。

CAS对BOT、OT业务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没有对BT合同作出专门指引

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

项目公司同时提供建造服务的会计处理
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BOT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核算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CAS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建造合同收入按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


项目公司未提供建造服务的会计处理
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BOT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核算应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确认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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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分期确认收入不符,应只针对销售商品收入。如果涉及建造合同,或提供劳务,得按完工百分比法来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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