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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况下员工人数变化如何披露?

根据发行人原执行的销售政策,新聘销售人员只有在达到公司规定标准后才被纳入正式员工管理,缴纳相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因此,在报告期内,没有为部分销售人员(占比例较大)缴纳相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该情况直到报告期末才完全解决。
①公司前期未披露存在上述情况,算是重大遗漏吗?
②该情况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吗?
③如何表述比较恰当?

“完全解决”是什么意思?是说报告期末才停止执行旧销售政策还是指报告期末补缴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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