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公司以净资产评估值作为变更的价值依据,如何处理?

如题,公司整体变更时无审计报告,而是以评估值变更。评估时对公司进行了增值调账。该公司目前准备上市,如何处理该问题?该公司变更前后的主体是否是一个?还有一个概念叫改制,通常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的说法,在改制过程中,改制前后的主体应该是两个,原企业的债权债务不是由新企业当然继承,而要通知债权人并取得其同意债权转移。在改制过程中对原公司主体是否要有个清算程序?

若进行了评估调账,业绩不能连续计算(国企除外。国企根据评估值折股)

TOP

没 别的方法。等三年,另着重核查评估值是否合理

TOP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的说法(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有限公司因该是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制下的组织形式变更)

TOP

1、以评估值为依据整体改制设立股份公司,业绩不能连续计算,要运行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如是有影响力的国有企业,可考虑向国务院申请三年业绩豁免;
2、整体改制变更的话(不涉及剥离资产),工商登记股份公司的同时,将原公司营业执照收回即可;

TOP

1、不都是先审后评吗?怎么会没有评估报告呢?
2、以评估值调账,视同新设,需要运行满3年。

TOP

你这个不是整体变更 是整体改制  业绩不能连续计算 需要再运行三年 才能申报上市的喔、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