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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这样的分拆是否可行

A公司控股B公司,A为B直接下游,A近三年采购B的产品占B的销售为20%\10%\5%左右,现将A和B分别单独上市是否存在障碍

这个整得好复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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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性
  1、商标、专利工业产权必须进入股份公司,不能保留在集团
  2、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零部件,处理方法转让给非关联方:不可取,应该由发行人来收。
  3、对企业集团只拿一小部分业务上市的,要充分关注发行人的独立性问题,关注发行人和集团公司业务的相关性,是否面对相同的客户,资金、人员、采购、销售等方面实际运作是否分不开。【关于同一控制下的资产重组问题,请参照法律适用意见[2008]第3号;非同一控制下的资产重组,相关审核标准正在研究,应在反馈会中提出并进行研究】
  4、关于主业突出的要求和整体上市的要求,要侧重于整体上市,对集团经营性业务,原则上应要求整体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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