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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出资问题讨论

股东以著作权评估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67%。该评估以收益法,以未来5年盈利的预期为依据。现已摊销30%。
是股东在公司任职期间申请。而实质上该著作权应属于公司。

公司拟上市,关于解决该无形资产出资的方式及利弊如何?

如果认定为股东个人财产,将面临解释非职务发明。解释角度和程序如何:
如果置换出资,将陈述理由和面临大于50%,运行三年的约束。该如何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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