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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上市这些股权投资会有什么影响呢?

有一家公司B想做上市,B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最大的股东A公司占35%的股份。
B公司做印刷业务,同时B公司和其他公司合资成立另外一家同样业务的印刷企业C,B公司只占C公司20%的股权,C公司的其他股东与A和B的股东无关。
另外B公司的大股东A公司和D公司、E公司还成立一家同样业务印刷公司,三方各占33.33%。
如果碰到上述问题,B公司如果上做IPO,一般需要对上述股权如何处理呢?与证监会哪条文件要符合呢?
还有这些股权问题是要在B公司股改前处理完毕呢?还是要等到向证监会报送资料前处理完就可以呢?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回复一下,谢谢!

同业竞争除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应关注董监高和对发行人影响较大的主要股东;
关于主要股东,规则中讲的是5%以上股东,这里关键关注两点:(1)股东对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影响;(2)是否对发行人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如存在上述两点,则界定为同业竞争。如不存在上述两点,保荐机构可协助发行人完善治理结构、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发生利益冲突等。
   ——2011年保荐人培训记录
股东A与D、E出资成立的公司肯定要想办法处理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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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还想再问一下.
那么B公司和其他公司成立的C公司要不要处理呢?会不会涉及到同业竞争业务呢?
还有大股东A公司和D公司、E公司还成立一家同样业务印刷公司,这家公司您说要处理掉,请问是在申报前处理掉呢?还是要在股改前处理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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