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无偿转让股权税收问题

发行人股东无偿转让其股权(无正当理由),有关无偿受让方均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此时,主管税务机关是不是就不用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了?

自己顶。。。。。

TOP

那参照什么来定应纳税额呢?

TOP

受让方参照净资产纳税。。此时税务局对转让方还要重新核定么?谢谢斑竹

TOP

如果税务局也按照所谓公允价值来收税,可就不是按照净资产那么简单了。按照偿债来处理好了,编个故事说甲欠了乙的钱,甲用公司股权来还。

TOP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受让方可承担个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如像楼主所说,受让方已经参照净资产纳税,税务局也予以认可,则转让方不需要再纳税,也就不存在税务局再核定的问题。

TOP

谢谢。。。

TOP

股改好了?找你们的辅导让解决。

TOP

估计税务的同志会按视同销售/转让来计税了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