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23205
- 帖子
- 267
- 主题
- 168
- 注册时间
- 2011-7-11
- 最后登录
- 2013-10-21
|
各位大侠,小弟有一事不明,还请各位大侠不吝赐教。
出资不实比例大于50%,需要补足出资后运行36个月。那么,如果2012年2月补足了出资,运行36个月,是说:1、2013年、2014年、2015年这三个完成的会计年度作为3年申报期,2016年申报;2、2012年、2013年、2014年作为申报期,但是2015年必须在2月之后递交材料,这样确定36个月。
以上两种情况,哪种理解更准确,第二种理解有无成功的例子。衷心感谢各位大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