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主体和二股东涉嫌同业竞争

各位大牛,如题,如果主体和二股东在业务上有一块竞争,如何处理,在转出去或者拉进来都不现实的情况下,有最近成功的案例吗,远点的案例也行,供新人参考学习下。

抛砖引玉一下:
(1) 关注是否存在同业不竞争的情况;
(2) 关注二股东是否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防止主体和二股东之间的利益输送;
(3) 二股东是否在上市公司主体中存在董事席位,或者仅仅以财务投资者的角色参股。

楼上出馊主意,不好。

TOP

回ls

1、同业不竞争  现在根本不接受这种解释 我自己项目经验,你也可以看下今年保代培训
2、你认为真的有完美的机制能防止利益输送,规矩是人执行的,而且ZJH也根本不理会这个
3、二股东一般都有董事吧~不然二股东也太郁闷了 侧面说明公司治理不好,而且现在5%以上的股东都要求出具不同业竞争承诺,

在赶不走二股东的情况下,我出的主意是最简单可行的,从风险控制角度不建议,但对于有些项目,是唯一的方法了,不然就像我说的,要么别上了

TOP

企业二股东的控股股东及该控股股东投资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主体存在同业竞争的嫌疑,这样还有机会上吗?二股东是外资并且其控股股东是海外公司。这种情况应该很少。求赐教!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