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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心求教】关于预披露时间的程序问题

证监会在2008年和2011年底出过两个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的通知

08年通知中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对所有新受理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我部将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申请文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11年底通知中规定:1、审核部门在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按要求落实反馈意见后,将通知保荐机构提交发审会材料和用于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收到材料后按程序安排预先披露,同时安排初审会。相关保荐机构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材料。

我要问的是:
1、这俩规定有什么区别,我怎么觉得大致相同。
2、据我观察,实践中的做法,证监会披露招股说明书的时间和公布某企业上发审会的时间总是同时的,不管是这俩通知出台前还是出台后,也就是在发审会召开前大概5日左右,公布招股书同时公布发审会召开时间。已经纠结好久了,虚心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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