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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背景:
1、根据2011年第二次保代培训资料显示:出资不实的,事后规范整改,须如实信息披露,执行以下规定:问题出资占当时注册资本50%以上的,规范后运行36个月;占比20%-50%的,规范后运行12个月;占比20%以下的如实披露,不构成障碍。
2、拟上市主体当前存在问题出资占到目前注册资本的50%以上。
问题如下:
1、由于实物出资时评估价高于注册资本,这样就形成了一部分资本公积,在考虑计算以上比例时,是否应该考虑不实的资本公积部分?
2、问题出资占当时注册资本中的当时,是补足时还是早起出资时?
3、假设早期出资时不实部分占比>50%,但在补足时已经小于50%,这样是否使用规范运行一年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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