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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0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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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不需缴纳所得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法人股东如果其所得税率与改制企业相同,则不需再缴纳所得税,如果低于改制企业,则应补缴;自然人股东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按规定需缴纳所得税。不过各地政策不一样,目前主要有几种做法:1、当地税务部门出文确认不需交纳;2、明确要缴纳,但是延期缴纳,在将来出售股权时一并缴纳;3、缴纳。目前上市公司里面,上面三种情况都存在,很多中介机构的态度是:证监会不问,则不关注;证监会若关注,则去出文,或延期缴纳,或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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