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3年保险产品创新分析 (一)保险产品创新概述 2003年,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这类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依然是保险产品创新的热点。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而言,这类产品都具有不保证的保单价值,保单价值部分或者全部由实际投资经营状况决定的特点。对于饱受保险利差损失的保险公司而言,这一特点无疑具有较大吸引力,而对于投保人而言,尽管传统的保险具有保单价值确定,不需要承担不确定性的风险,但是保险产品2.5%的预定利率,从长期的角度而言,投保人实质上承担了利率风险,所以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的推出,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产品供需双方的意愿,实现了收益和风险在双方的合理分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新型人身保险产品近几年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尽管其间经历了一些风波,但是整体而言,这类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仍然成为了市场的主流。 2003年,新型人身产品全年累计保费收入为1750.22亿元,同比增长41.74%,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58.15%;其中分红产品保费累计为1670.01亿元,同比增长47.54%,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55.48%;投资连结产品保费累计为73.04亿元,同比增长6.03%,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43%;万能产品保费累计为16.93亿元,同比增长50.25%,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0.56%。 (二)2003年保险产品创新的环境分析 2003年保险产品创新的外部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业市场定位进一步明确,保险功能得到拓展,中国保险业市场定位逐渐清晰,其中特别引人瞩目的是关于现代保险功能在视野上的大大拓展,指导了保险产品的创新。 2003年,保险行业结合中国国情,通过对保险实践的分析,系统地总结了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定位问题。内容主要包括:1)从发展阶段上说,中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是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适应,主要任务是加快发展,做大做强;2)保险业应该积极发挥现代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功能、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 2003年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被系统提出: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特别是创造性提出了保险具有社会管理的功能。社会管理功能可以细分为四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管理,二是社会风险管理,三是社会关系管理,四是社会信用管理。 "三大功能"的定位拓宽了保险行业的思路,保险行业自觉发挥社会管理功能,积极满足社会需求,大力开展保险产品创新和保险服务创新,这一点在2003年"非典"时期得到了充分的印证。面对"非典"这一突发疫情,保险机构创新性地推出了一系列针对非典的健康类保险产品,在抗击"非典"过程中发挥了自身应有的社会职能,并以此为突破,带动了全年健康类保险的大发展。据统计健康保险全年保费收入为241.92亿元,同比增长97.58%,在人身险业务中的占比为7.58%,比2002年提高了2.92个百分点。 2、保险监管改善,创新环境更趋良好 2003年,中国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产品创新和业务拓展,改善保险监管方式,加强监管措施,为产品创新营造了良好环境。保险监管思路的变化极大地推动了保险产品创新的步伐。 200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实施。其中对保险产品监管进行了重大修订,保险监管机关不再承担任何设计开发保险产品的职责,所有保险产品的条款费率都由保险公司自主制定,保险监管机关负责备案或者审批,这为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提供了更多空间,这是2003年保险产品创新一个重要原因。 中国保监会在放松产品创新的程序性管制的同时,强化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这一点极大地影响了保险产品创新的价值取向。 2003年3月27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03年1号令),明确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计算标准、报告制度、违规处理办法,构筑强制性的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和预警指标体系两道防线。这促使保险公司由原有的单纯追求保费规模向追求风险和效益协调发展的方向转变,也促使保险公司细致权衡不同保险产品的不同风险特质和偿付能力要求,推动保险产品创新更加细分和理性。同时,中国保监会还加强了产品监管,规范了保险产品创新环境。5月,保监会出台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保监发[2003]67号),为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创新确立了标准,还禁止分红型、健康保险型等不规范的保险产品。 此外,中国保监会积极拓展资金运用渠道,营造了更好的产品创新条件。2003年6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了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扩大了企业债券投资渠道,提高了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改善将增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能力,从而提高产品创新能力。 (三)2003年保险产品创新的特征分析 2003年保险产品的创新特点可以用"契合市场需求、发挥保险行业优势"两句话来形容。 1、特征----契合市场需求 市场需求是产品创新的原动力。一般而言,投保人对保险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保障需求上,包含两种类型,一种是对远期的生存保障需求,通过保险产品稳健积累足够的长期资产以保证未来的经济来源,养老保险、教育保险都是满足这一类保障需求的险种;另一种是对风险事故发生后的经济补偿保障需求,疾病保险、意外保险、寿险、财产保险都是满足这一类保障需求的常见险种。保险产品的创新应当瞄准有真实需求的投保人群,开发恰当的险种满足他们的保障需求。 从1999年开始,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很好地启动了市场;同时新型人身产品中保单价值长期累积的特点可以很好满足远期生存保障的需求。但是,随着市场开始热炒"保险投资"的概念,保险产品创新出现了偏离市场真实需求的现象。产品创新片面强调保险产品的投资性,忽视了广大潜在投保人的风险保障需求。一时间,大量的新产品都被包装成了"投资产品",家庭财产保险也推出了投资连结保险,健康保险也用分红保险的概念加以包装,让投保人得不到真正需要的风险保障;反过来,保险公司开始刻意创造投保人的"投资"需求,不是将"投资型"保险产品设计为满足远期生存保障需求,而是诱导投保人追求"投资赚钱",由此导致了一些销售误导,并在部分地区出现退保风潮,损害了新型产品的声誉,抑制了产品创新。 2003年,经过两年来市场的"投资"躁动,投保人对待新产品更加理性,市场竞争加剧,监管政策完善,保障需求更加突出,保险产品创新方面开始注重契合市场的真实需求。 主要表现在: 第一,中国保监会按照《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要求果断停止了分红健康保险的销售后,保险公司开发了一批着重保障功能的健康保险产品,以真正满足百姓保障需要。第二,各家保险公司开发了大量分红型养老保险产品,并强调为养老进行长期投资储备而不是单纯追求赚钱,以满足日渐强烈的社会养老保障需求。第三,去年非典疫情中,寿险和财险公司一共创造性开发了51项"非典"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及时满足了社会需求。第四,保险公司注重保障型产品创新,注意细分不同投保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发保障类保险产品,满足各个群体各自的保障需求,比如旅游保险、老年意外保险、少儿教育保险等等。 2、特征----突出保险行业优势 另一方面,突出保险行业优势是保险产品创新贯穿2003年的又一线索。保险产品创新也要突出保险的优势,才能在金融产品相互竞争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保险相对于银行、证券、基金等其他金融行业,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风险保障管理、长期资产管理、销售管理。风险保障管理是保险行业独一无二的优势,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难以替代。长期资产管理也是保险公司的强项,长期寿险产品、养老保险产品和年金产品可以提供远远超过银行和证券产品的期限。强大的销售能力也是保险公司的擅长,保险产品可以有多种渠道销售到各个细分市畅? 1999年,新型人身产品问世进一步显现了人身保险产品具有的稳健投资和长期储蓄功能。随后,保险公司开始炒作"投资赚钱",追求短期投资回报。保险公司开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并通过渲染比当期投资收益率来和基金等投资工具进行竞争,开发了短期趸缴保费分红型两全保险来和定期存款竞争,没有充分发挥保险产品长期稳健增值的特点,也忽视了保险保障功能的发挥,导致了一些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错误理解和质疑。 2003年,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和仍不理想的整体投资环境,在保险监管政策的引导下,保险公司开始理智分析自身优势和产品创新的方向。第一,突出了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2003年《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还明确要求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的必须带有风险保障功能。第二,注意开发期限较长的保险产品,突出长期资产管理的优势。太平人寿的银行代理的分红保险期限都在十年以上,拉开了和银行储蓄定期的距离。第三,拓展销售渠道,发挥销售管理的优势。保险公司在个人代理营销、银行代理销售和对团体直销三大渠道的基础上,拓展了银行理财中心代理、电话直销、网上直销等渠道,并开发了相应的保险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