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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将推动QFII扩容

巴西、中国台湾、韩国、印度等新兴市场化国家和地区在20世纪80-90年代相继实施了QFII或者类似的过渡式(有限直接开放)资本市场开放政策。而在实施QFII制度同时或以后不久,都相继推出了股指期货。
我国的台湾地区是QFII制度的发源地,但1998年之前QFII资金汇入增长缓慢,1997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还出现了净流出。到1998年底, QFII累计汇入金额仅为94.34亿美元,仅占台湾股市总市值的3. 84%。1998年7月,台湾证券交易所推出加权股指期货(TAIFEX Futures) , QFII汇入金额随之急剧增加,1999年净汇入金额达到95. 33亿美元,超过了实施QFII政策前8年的累积汇入金额。2000年和2001年QFII的净汇入金额也分别达到68. 08亿美元和88. 82亿美元。截至2002年底,外资持股市值已经超过台湾股市总市值的18%。而其他QFII国家和地区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2月颁布并施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境外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机构或政府投资机构等都可申请成为QFII,可投资于包括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
2003年5月瑞士银行成为中国首家获批的QFII。目前,QFII已经成为中国股市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数据显示,到2006年底中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已达到90.45亿美元。
根据我国台湾市场的发展经验,1991年QFII的投资范围还被严格限制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及货币市场投资工具,而现在QFII的投资范围已扩大至包括期货和期权的衍生产品。不过,台湾现行QFII投资期货、期权的保证金与货币市场上投资工具的资金不得高于其汇入资金净值的30%。
QFII机构一般为国际金融市场中活跃的大型投资银行,在其进行全球化投资的大规模资产组合中,股指期货和期权产品是构建对冲和套利结构的必要资产。目前它们的资金运用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自营,二是供本土投资者,三是供本土公募基金。一般来说,QFII机构不可能向一个缺乏衍生产品的市场投入大量的资金。在股指期货推出后,QFII将在资产组合管理中充分运用衍生工具,而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则在满足QFII机构规避系统风险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吸引了QFII资金的不断流入。此外再考虑到衍生资产本身也是QFII投资者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可以预料,若允许 QFII投资股指期货,则其将在积极进入国内市场的同时,自身规模也将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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