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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保荐人制度的改进空间,证监会近日第一次大规模走访证券公司听取意见和建议。这反映了监管层和证券行业对后股权分置时代的保荐人制度正在进行反思。 这项工作计划正在按部就班实施中。据一位监管部门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证监会发行部组成工作小组,从全国100多家证券公司中选取20多家证券公司作为标本,并着重考虑使大型、中型、小型证券公司在此次走访中各有代表,并包括了新成立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主要是就三年来的保荐人制度实施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他们(指证券公司)敞开说,我们认真听。”上述工作小组以此风格走访了10家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部负责人,包括中信证券、银河证券、瑞银证券等,下一步将去深圳、上海等地进行走访。而以前的保荐人工作会议方式多是证监会通知各证券公司来京召开。这两种工作风格表现出鲜明的不同。 “从实践来看,有一些规定不尽合理。一个保荐人只能做一个项目,不能同时保荐两家。”一家被走访过的合资证券公司高层昨日说,“我们理解监管层的用心良苦,是希望对项目负责。但是实际情况中,比如一个增发项目,从前年做到现在还是没有获得审核,那么长期占用这名保荐人资源就不合理,这名保荐人就不能同时去做别的项目了。保荐人并不是孤立的,他背后是一个保荐机构的团队,应该允许保荐人在谨慎负责的前提下可以交叉去做不同阶段的项目。” 但也有保荐代表人对此持不同意见。“我身为保荐代表人,感觉做一个项目再同时储备一个项目已经很累了。占用保荐人资源的问题已经不算紧迫了,因为现在有800多名保荐代表人了。”一家注册于深圳的证券公司北京投行部总经理昨晚表示。 保荐代表人并不缺乏,缺乏的是如何建立长期的业务监管机制、提升保荐人和项目的质量,这涉及到深层面的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改革,一位资深投行人士表示:“如何整合保荐资源以提升质量是最现实的问题,但必须是注册制的实现,而不是目前的核准制,才能最终体现保荐人的必要性。目前在证监会排队的项目有100多个,而保荐(代表)人有800多名,那么从这个角度而言还是保荐人资源过剩的。从保荐机构数量来看,也有过剩之嫌。大券商会挑项目做,而小券商就挑不起了,有什么项目就赶紧奔上去签名了。这就导致了有些项目质量下降。”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认为证券发行应尽快由核准制转向注册制,“我们的发行监管部门现在是给证券公司打工,为什么要浪费大量精力来帮券商确认发行的项目质量呢?应该由保荐人来负责。” 证监会2006年发布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中详细规定了保荐人应如何尽职调查发行人情况,但由于缺乏细化的处罚规则而使得某些保荐人并不珍惜手中的签名权。“我认为应该对保荐人从严监管。证监会曾经对海通证券和光大证券的保荐人使用过谈话提醒、暂停资格等处罚,但是我建议应该建立长效机制,以培养一批高收入、有职业感、责任感的保荐人,这样对提升项目质量很有帮助。”一位保荐代表人说,“今年来,证监会抽查了我们公司的保荐项目,主要是看看工作底稿是不是做了尽职调查。我了解有的券商是没做尽职调查的,比如只有某些重要文件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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