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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防科工委负责人表示,近日出台的《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管理暂行规定》,打破了军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瓶颈”,开辟了军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途径。同时,该负责人明确表示,暂行办法的出台改变了原有改革思路,今后国家将鼓励军工企业整体改制上市,以发挥军工企业的整体优势。 改革思路发生转变 “这将会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勤表示,《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军工企业改制上市,由过去的试点阶段开始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除少数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军工企业外,绝大多数具备条件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军工企业都可以上市融资。”孙勤表示,《暂行办法》打破了军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瓶颈”,开辟了军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该办法的出台,军工企业改制的思路也发生了转变。 孙勤明确指出,今年国家将鼓励军工企业整体改制上市,改变了过去主辅分离、军民分立改制、民品上市等“ 分兵突围式”的改革思路。“这将更加有利于促进军民结合,发挥军工企业的整体优势。”他说。 对此,国防科工委体制改革司司长吴风来也表示,鼓励境内资本(内资资本)参与部分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为社会资源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入口”,从而有利于打破行业界限、军民界限,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的整体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新体系的建立。 “这有利于将分散的社会资本集中起来,迅速扩大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规模,也有利于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军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吴风来说。 相关规定将陆续出台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央管理的军工企业中,进行整体改制并真正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只有23%,其中一部分还是政策性债转股企业,远远低于全国国有企业改制率60%的水平,使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任务显得更加紧迫和艰巨。 实际上,“通过前一阶段在股份制改造、上市的探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军工企业面貌和经济效益发生了巨大变化,军工企业推进股份制改造的热情日益高涨。”孙勤说。 他表示,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大调整重组力度,力争用几年的时间,使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 而且,为全面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国防科工委还将在《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管理暂行规定》后,还将研究制定其他相关规定,以方便此项工作的可操作性。 例如,“军工企业上市信息披露审查制度正在研究制订之中”。 据吴风来透露,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目录管理也正在抓紧制定中,预计可在年底完成,届时将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一定方式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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