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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政府将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

建立此消费者权益监管机构,是奥巴马提出的宏大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的一部分。银行家们称,个人消费者金融监管局将会是一个浪费成本且无效的官僚机构,并且将和现有的其他监管机构发生冲突。但支持者则巧妙地将设立CFPA定位为一个促进市场运行的举措——他们很可能获胜。
在周三举行的国会听证会上,银行业的说客以及其他一些CFPA的反对者表示,硬将消费者保护从原有的保守政策中分裂出来,会令CFPA面临和现有监管机构相同的问题,即对银行的了解不深入。他们称,多接受一家机构的监管将加重银行的负担,尤其是对那些预算有限的中小银行而言。
支持者则反驳道,对于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来说,如美联储和货币监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它们的主要职责是执行货币政策和保障金融行业的稳定性,保护消费者则是这些监管机构的次要任务。这就意味着消费者的问题常常被忽视。支持者还表示,CFPA设立后不一定要出台大量新规则,而将只是集中关注现有的政策并确保其执行——这表明已经遵守现有规则的银行,将不会因为CFPA的监管而负担更重。
不过,支持设立CFPA最有力的理由是:CFPA的主要职责是加强抵押贷款、信用卡、发薪日贷款(payday loan)和其他金融产品消费市场的透明度和诚信度。国会中负责不良资产救助计划(TARP)的监管者伊丽莎白?沃伦(Elizabeth Warren),以及一名早期机构设立倡议者提出,CFPA旨在消除“诡计和陷阱”,诸如费用欺瞒和欺诈营销。
CFPA的设立将会使实力真正强劲的银行更具竞争力,从而打败那些依靠坑蒙拐骗的伎俩生存的银行,CFPA的支持者如是说。将CFPA塑造成一个有助于促进市场运行的全新大型机构,从而使得反对设立CFPA的银行看上去像是“诡计和陷阱”的捍卫者——这一策略使支持者在激辩中占尽优势。银行和反对者可能很难阻止CFPA的设立了,尤其是当类似的监管机构诸如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和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为多数美国人接受之后。预期下月初该提案有可能被确定,反对者最好开始全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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