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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打开电脑看见了一则新闻:《“11岁姐姐”何玲历经艰辛养大“5岁妹妹”》,写的是8岁丧父,10岁丧母,11岁失去奶奶的姐姐何玲历经艰辛,终于将“5岁妹妹”何容抚养**,而她自己也考上了硕士研究生的事情。 看完后一如既往涌起阵阵感动。再联想起这几年不断涌现的感动网民的人物或事件,猛然间发现了一个规律:近些年来,能让国人感动的似乎都是那些过得比咱们惨比咱们不幸的人。我们不由地反思,中国人的“感动”是不是变了味道?中国人的“感动”是不是象小沈阳的裤子一样“跑偏”了? 之前曾有网友尖刻评论“中国达人秀”是比惨大会。虽有些偏激,却也不失一定的道理。各种“感动中国”的评选也好,网络上各种“史上最让人感动的XXX”也罢,甚至电视台电台中充斥着的赚人眼泪的“真情”、“讲述”、“背后的故事”,无不是以晒弱势群体的悲惨遭遇为“卖点”,就是这种风气和心态将国人的“感动”引入了一个死胡同,以为廉价的无意义的同情就是“感动”,“感动”过后,舞照跳,妞照泡,没有任何实际价值! 同情弱者是人类的天性,无可厚非。但同情与感动绝不该完全划上等号。我们的感动不能仅仅只是在面对这些弱势群体时才显现出来,这样畸形的感动是不利于中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与国人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的。 假设有一日,不再有生活困苦的同胞,不再有悲惨凄切的故事,难道我们就不再有容易被“感动”的心了吗?要知道,那些做慈善的成功人士、那些潜心学问的白发先生、那些默默无闻的义工和志愿者……太多太多人和事值得我们感动,而他们并不需要一个悲惨的人生或伤感的故事作为令你感动的“背景音乐”! 如果大家关注国外媒体的报道,我们会发现,一个普通中产阶级家庭让人们感动仅仅因为他们做了些平凡而有意义的事情、有一位银行家身价上亿却过着低碳简朴的生活、骑自行车也会令他们感动、一对夫妻结婚83年依旧恩爱互相尊重更会令许多人潸然泪下……这些生活中的小情怀一点点的渗透在人们平时的生活中,温暖、打动着每一个人,社会因此更温暖,国民道德水准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高。 再回到“11岁姐姐养大5岁妹妹”这个事件本身,姐姐的坚强的确令人感动,但“感动”绝不应该是看完这条新闻后唯一甚至最大的感触,更不应该成为此类事件中的“主题词”。我们更应该对造成姐妹俩如此悲惨的童年生活的原因进行反思与探求,更应该有的是对自己乃至社会未能帮助这些需要帮助的孩子而产生的愧疚……感动?感动完了就什么也不做了吗?社会需要的并不是这种挂上了“感动”标签的廉价的无意义的“同情心”。 感动不等于同情,不等于怜悯,何时我们能让中国人的感动走出这样一个死胡同!我们就会惊讶地发现,中国有更多令人感动的人和事,生活也可以变得更美好!〈!--content end-->〈!-- ad st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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