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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交易商制成摆设 LOF再遭爆炒

8月13日,景顺长城资源垄断基金(LOF)继续活跃,当日,景顺资源收于1.297元,而按照此前一个交易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其基金净值仅为1.0710元,如此计算,景顺资源场内交易价格比其净值溢价20%以上。同时,景顺资源的成交量也继续维持在高位,当日成交达8448万元——这已是景顺资源近期第9个交易日溢价10%以上。
LOF基金因其可在场内和场外两个市场间进行套利,而场外市场的申购赎回完全依照基金当天净值进行,因此理论上,场内交易价格不可能偏离基金净值太多,但景顺资源基金二级市场价格从7月30日开始,11个交易日内连续出现大幅溢价,且没有回归基金净值的迹象。
景顺资源并非LOF基金遭遇恶炒的特例,只是太典型。实际上从今年5月开始,兴业趋势基金(LOF)、华夏蓝筹基金(LOF)以及鹏华价值优选基金(LOF)等LOF基金的二级市场走势均不同程度遭遇炒作。
业内人士认为,LOF基金集体出现如此怪异走势背后,实际上暴露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设计缺陷。
监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深交所以及证监会基金部对于LOF基金的价格异常波动均非常重视,已经在研究相关的对策。
最高溢价39%:谁在操纵?
7月30日,是景顺资源异动的开始。此前两个交易日,景顺资源进行份额拆分,场内交易被暂停,当日复牌时,景顺资源净值降至1.003元,景顺资源成交量随之激增,当日成交金额达1.17亿元,不但创出了其上市至今的历史最高值,也是交易所开放式基金出现至今最大的成交金额。
LOF基金场内交易一直不活跃。去年前,LOF基金一天成交金额多时只有几万元,今年以来成交量虽有所放大,但是其交易金额最多的时候也仅为数百万元。
当日,景顺资源二级市场交易价最高曾涨至1.05元,相对净值溢价4.69%。其后其溢价率节节攀升,8月8日最高时曾经达到39%。
景顺资源已不是第一次遭炒作。去年11月27日,景顺资源公告称将大比例分红,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应声而起,当日涨停,至除息前一交易日,其价格一度涨至2.091元,溢价达17%。
虽然表面上两次炒作都导致基金二级市场价格出现高溢价,但是其背后的原因却不尽相同。
“景顺资源去年年底遭遇炒作是几家券商自营账户和资产管理账户所为,而这一轮则全部是个人账户。”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资金来源的差异导致交易量以及上涨节奏控制上存在明显差别。
操作手法上,去年是在分红前大幅拉升,分红后,价格和净值接轨过程中不断进行套利。
斯时,景顺资源日交易量常维持在数万元左右,少时甚至不到一万元,待其大比例分红预案公布,券商的相关账户用很少的资金就把其二级市场价格拉出很大的空间,等到分红后再任由基金价格向净值回归,这一过程中,券商不断出售从场外转托管进来的筹码,从中获取利差。
“当时有几家券商参与了这一拉升操作,每家券商的账户资金均在20多万。”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而由个人账户主导的此轮炒作则是在7月30日份额拆分后才开始启动,成交量也达到惊人的亿元以上。
当记者向深交所询问,此次景顺资源爆炒中是否有账户涉嫌操纵股价时,深交所人士表示,“交易所对于景顺资源出现的异常波动非常重视,已经两次要求停牌并且发布风险提示公告,至于是否有涉及操纵行为还有待调查。”
“主交易商制”名存实亡
“LOF基金遭遇爆炒,或是因为交易所对于股票盯得很紧,而对LOF交易监管忽视所致。”基金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股票交易一有异动就会被要求停牌或者启动熔断机制。交易所也应该对‘LOF基金的股价异动’有更清晰的定义,并加大风险提示力度。此外,针对操纵行为,应该有严厉的惩罚措施。”
目前,针对炒作新股以及权证的账户异动,监管机构已进行紧密监控,理论上,对炒作LOF基金的账户重点监控,也是可行的。
“总体而言,深交所需要研究LOF产品目前可能存在的制度不完善问题,并尽快出台办法修正。”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去年炒作景顺资源的券商账户没有受到处理。
与此同时,LOF基金产品设计也存在问题。
LOF基金的一大特点在于其主交易商制度。
深交所2004年12月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主交易商业务指引》规定,“本所实行上市开放式基金主交易商制度。上市开放式基金主交易商应当持有一定场内托管份额,履行上市开放式基金持续报价的义务”。
但是,当基金二级市场出现巨大的套利空间时,主交易商为何不进行套利操作,从而平抑LOF基金二级市场价格异动?
记者翻阅景顺资源2006年4月4日公布的《上市交易公告书》,其中主交易商一栏中明确表示其主交易商是招商证券,随后记者从景顺长城基金处也获得证实,景顺资源的主交易商只有一家,就是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人士则告诉记者,公司在景顺资源募集成立时确实持有2000万份基金,但这些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时就已经赎回了,至今已没持有其基金份额。
“对于券商而言,成为基金的主交易商的成本和收益严重不成比例。LOF基金大部分时间场内交易都非常不活跃,即使出现套利机会,赢利也微乎其微。为了保证履行主交易商义务,仅仅一只基金就要动用数千万资金,这样的业务太耗资源。若将这些资金用于创设权证或自营,其收益会更多。”券商人士告诉记者。
“实际上LOF基金主交易商只是摆设,很多主交易商在基金募集成立时,会持有一定量的基金份额,但是到了上市后就只剩很少了。”基金公司人士告诉记者。
目前,基金设立LOF基金积极性也大受影响。“我觉得LOF这个产品没有什么意义,我们公司内部讨论是否要再上LOF产品的时候,我就是明确反对的。”某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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