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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新网报道,“78家央企100%都上报了方案,在退出问题上态度都非常坚决。”国资委官员如此评价央企的清退之举。但截止4月8日,北京、上海等产权交易所股权公告显示,没有新增的央企转让房地产业务的更新信息,仍只有前期已经公开的招商局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挂牌转让旗下房地产企业的股权的信息。国资委8日表示,正加紧汇总相关方案,并将与这些央企举行会议,详细协商和完善退出方案。目前,已经明确,商业性房地产将首先被清退。 但考虑到这78家央企进入房地产业务的情况较为复杂,国资委表示,要求他们立即退出具有一定困难,“退出需要一个过程”。根据国资委的初步了解,78家央企中,除去追求房地产业务利润而盲目进入的,许多企业都存在历史原因,包括由于重组了地方企业而拥有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因为所属企业在独立的工矿区或采煤塌陷区,厂区设施、职工住房等需要自行开发的央企,以及本来就有房地产业务,但并未被列为主业的建筑施工类央企。 此外,一些央企上市公司退出房地产必定会涉及到股民利益;一些央企电厂因为城市扩张必须关停,其自有土地能不能开发涉及到工人如何安置的问题。不过,国资委主任李荣融8日当天在参加“中央企业抗旱救灾第二批捐赠仪式”时再做承诺,表示会严格按照之前的要求,敦促相关央企尽快退出房地产业务,“我们将履行我们的承诺。” 此前,3月下旬,国资委曾要求,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其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业须退出房地产业务,并限期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根据国资委提供的数据,2008年,这78家企业所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央企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仅占到15%,利润只占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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