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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双双否认物业税传闻

4月8日,新华社旗下《上海证券报》引述匿名消息源报道称,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称上海房管局)正牵头制定相关方案,拟对住房征收保有税。目前基本方案已经确定,将对存量房和增量房一并征收,但会从购房套数、户型大小等方面来区别自住需求与投资需求,其中自住需求可免交保有税。
面对这一消息,市场大多将其与之前新华社等中央媒体的连续评论联系起来看待,认为物业说推出在望。不过,上海方面迅即释出一则留有余地的回应。上海房管局称,“关于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的问题,早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就明确提出了。之后也有媒体报道,部分城市空转试运行了多年。”“如果有关部门正在做一些研究也是完全正常的。”上海房管局还间接否认了“牵头负责”的说法,表示“房管部门虽不是税收征管的主管部门,但如果政策出台,我们会积极配合贯彻落实好。”同时,来自住建部三位官员的表态也放映出物业税仍在“空转”。
4月8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钰林表示,自己对“4月7日物业税方案已在住建部获批”的消息目前并不知情,该中心另一位副主任秦虹则称自己听说了上述消息,但是此前并不知道物业税即将开征的事情。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则表示完全不知道此事。而在4月9日博鳌亚洲论坛2010年会上,中国商业地产联盟秘书长王永平也表示说,从各方信息反馈的信息来看,开征物业税在短期内仍然是个传言。虽然增加此类费用对调整房地产市场有一定的作用,但这也只是众多调控措施之一,与其他措施类似,并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
尽管上述三方均否认了物业税传闻,但截至目前,无论是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住建部,还是财税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均没有任何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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