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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简称: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周日表示,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正考虑存量发行,即允许企业原始股股东在首次公开募股(IPO)时出售其所持股份,以减弱企业上市时筹资规模往往超出需求的倾向。 根据当前规定,寻求上市的公司在IPO中只能发行新股,而原始股在公司上市后的禁售期内均不得出售。朱从玖称,中国证监会计划修改上述规定,作为其股票发行监管改革的部分内容。 朱从玖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hina's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第三次会议间隙参加新闻发布会时表示,目前中国企业IPO存在资金超募的倾向,因为有限的股票供应将推高IPO价格。他说,如果原始股股东可以在IPO中出售其所持股份,资金超募问题就有望得到缓解。 他并未说明中国证监会调整相关规定的可能时间。朱从玖还表示,证券监管机构将修订IPO审核及定价机制,但并未就此详述。他表示,随着中国A股市场流通性提高,并购活动会更加活跃。他说,在全流通的市场中,国有企业有机会通过在二级市场购买其他公司大量股份来改善其业务结构。 他说,在6个月前的新股发行机制改革后,IPO发行价现在由市场来决定。朱从玖说,作为监管方,证监会不再对新股发行价格进行窗口指导。现在发行价由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者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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