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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在美退市有望“轻松点”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周三投票通过一项提案,建议采取措施让外国公司更容易退出美国金融市场。这一提案受到代表外国公司的律师们的欢迎,长期以来他们一直抱怨称,外国公司在美国上市就像进了捕蟑盒,进得去出不来。

根据目前的法规,拥有美国股东数量超过300名的外国公司必须向SEC递交季度和年度报告,并且遵守其相关规定。一旦一家外国公司在SEC注册登记,它就无法脱身,必须遵守提交报告的要求,甚至其股票不再在美国市场上市交易了,也必须这样做。
  
SEC主席考克斯认为,目前的规定已经严重过时,新的规则应该能够让外国企业更愿意到美国上市。这项提案将公开征询意见,之后SEC将进行最终的投票表决。
  
根据周三投票通过的提案,如果美国投资者在大型外国公司中的持股量不超过其全球股票发行总量的5%,无论其交易量有多少,该公司都将可以停止在SEC进行登记。另外,如果美国投资者在大型外国公司中的持股量不超过其全球股票发行总量的10%、并且该股在美国市场平均交易量占该股在自己国家市场平均交易量的不足5%,那么这家公司还可以从SEC撤销登记。
  
SEC预计,在这项规定实行后,会有26%的外国公司能从SEC撤销登记。
  
在安然和世通丑闻之后,美国通过了萨-奥(Sarbanes-Oxley)法案,旨在通过实行严格的报告制度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对于很多欧洲公司来说,遵守这些制度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少欧洲公司正考虑从美股退市的计划。今年3月,几家欧洲企业组织曾联合向SEC提交了一份内容详尽的建议书,要求后者放松欧洲企业从美股退市的相关规则。
  
客观来讲,无论是在纽约股票交易所还是在纳斯达克交易市场,针对外国公司的退市程序还是比较简单的。只是有一点,SEC要求所有拥有超过300个美国投资者的外国公司必须遵守SEC指定的相关报告要求,这令欧洲公司感到颇难接受。
  
SEC周三还通过一项决议,将那些市值超过7亿美元的大型公司开始加速提交年度报告的最后期限延长一年,从2006年12月15日起,这些大型企业递交年度报告的时间将由75天缩短至60天。市值为7500万至7亿美元的公司提交年度报告的时间仍为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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