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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来,2005年底12.6亿信托计划的完成,仅仅是为信托公司联合组成银团的趋势打开了大门。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一局新产品开发处处长顾安1月17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经有数家信托公司致电,表示愿意做国开行下一单信托银团贷款的牵头行。今年国开行仍会在基础设施的贷款中导入信团模式,并且方案设计将优于第一单,业务操作流程上也会有所改进。” 另据了解,国开行正在酝酿下一单信托银团贷款计划,平安信托投资公司届时将作为牵头行。 一方面,银团贷款的资金来源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银行之间,信托公司成为增强银行资金流动性的一条良好出路。另一方面,国开行的信团计划虽然客观上促成了信托公司之间横向的合作,但对于信托公司来说,这仅仅是联手之路的第一步。 拓展银行资金来源 顾安告诉记者,此次10家信托公司对重庆地产集团的贷款主要是模仿了商业银行的银团贷款原理。只不过牵头行由银行变成信托公司,在信托计划届满前,中信信托投资公司将作为信托管理人负责对各参加信托公司发起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集中管理。 事实上,银团贷款是国外很多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品种,银团贷款与证券承销的操作程序相近,这一特点决定了银团贷款业务对于商业银行在目前分业经营体制下积累承销经验具有特殊意义。银团贷款以及与之相关的融资和财务顾问业务,成为许多商业银行期望重点发展的投资银行业务。 而此次贷款计划的完成对于国开行的意义在于,“通过信托平台,成功地拓宽了国开行的管理资金来源。”顾安表示。 国开行以往曾经与不少信托公司合作,开展过类似“信贷资产转让”的项目,但是主要是和单一的信托公司合作。 从2003年开始,国开行陆续与全国数家信托公司开展“信贷资产转让”项目。该类型的项目一方面是为解决国开行的资金流动性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了配合国开行的开发性金融理念,成为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一级批发商。通过政策性优势和中长期贷款资金开发基础设施项目,组成项目池,再通过国开行自身的评审能力将项目分类批发给中小金融机构甚至投资者。 中信信托业务二部经理李峰认为,国开行在操作此单贷款计划时,和ABS(资产证券化)的原理有些相似。所不同的是,ABS所涉及的贷款,在交易时已经形成了真正的债权关系,而信团贷款在操作过程中,只是根据国开行的协议,由10家信托公司来募集贷款。 探索性联合 虽然数家信托公司希望做牵头行,但是并不是每家信托公司都具备成为牵头行的资格。能作为牵头行的信托公司,首先市场信誉要好,其次要有很强的资金募集能力。“之所以选择中信,一方面是因为曾和中信有过数次业务往来,中信是我们的核心合作伙伴之一,另一方面也是基于中信的品牌优势。”顾安还表示,“中诚信托、外贸信托、北京国投、平安信托等公司也都具备做牵头行的实力。在52家经审批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开行和其中25家信托公司有过合作。” 顾安说,国开行也有自己的投资文化和定位,选择一些好的信托公司合作,扶植优质企业,促成信托公司之间的联合,促进信托市场的规范发展,更好地实践开发性金融理论,是国开行的宗旨。 而信托业内人士孙立认为,数家信托公司短时间内能够达成一致,也是基于对国开行和中信的信任。各家信托公司都有自己的文化,对风险认知的标准各不相同。因为有国开行对项目风险的评估和担保,产品为大家所乐于接受,所以才走到一起。虽然参加这样的信团贷款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并不能获得更多的利润,然而从整体上降低了各家信托公司的风险比重,这也是一些信托公司热衷于参加信团贷款的原因。 外贸信托总经理张小康表示:“信托公司希望通过合作来突破‘200份’限制、扩大融资规模的想法早已有之,会不会有下一次联手,需要看国开行发什么产品。如果国开行继续发此类产品,外贸信托也愿意作为牵头行加入信团贷款计划中。” 张认为,如果没了国开行在其中担保,信托公司下一次的联手目前很难由某家单个信托公司来促成,因为单个信托公司没有足够强的信誉来吸引合作伙伴。“不管怎样,国开行、中信信托主导的信团贷款为信托公司的联手开了一个好的先例。” 无论第一单信团贷款的意义有多么重大,不可否认的是,信团贷款仅仅是信托公司联手的初级阶段,要想由信托公司联合发起投资项目,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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