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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来上海调研,其间,召集了一个上海地区的8家券商参加的座谈会,听取相关人士对证监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会上,庄心一透露,年底之前,证监会将会出台一个规范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监管条例性文件,该文件将针对实际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所开展的各项业务,其中,该文件将对证券经纪人制度进行规范。
据与会人士介绍,庄心一在会上表示,《证券法》是证券领域的基本大法,《证券公司内控指引》及接下来要出台的新的条例文件,都是围绕《证券法》的基本精神,对其进行补充完善。证监会接下来将会出台的新条例,将对现存的证券公司的多项业务进行进一步规范,对证券经纪人制度进行必要的规范,经纪人的任职资格、条件等问题都有望有明确的说法,但至于会细化到何种程度,则很难断定,预计今后还会有关于此问题的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出台。
事实上,我国的证券经纪人制度是在竞争和利益的双轮驱动下,自发产生的一项制度创新,它产生的主要背景是前几年的股市低迷和“浮动佣金制”实施所导致的证券经纪业务利润空间的缩小,是在市场激烈竞争的外在压力和证券公司经营观念变化的内在动力下应运而生的。目前来看,虽然,部分大的证券公司效仿国外建立了一套制度体系来加大推行证券经纪人制度,短期内曾起到明显效果,如增加交易量和提高市场占有率等。但是,整体而言,我国证券经纪人发展还处在小范围、低层次的水平上。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于,我国的《证券法》目前仅界定了具备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概念,自然人形态的证券经纪人尚未包括在法定范围中,有关这类证券经纪人的法律地位、资格认定、执业准则、行为规范与日常监管等尚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状态,从而使我国的证券经纪人制度表现出功能单一,结构不完整的缺陷。
资深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和法律、法规的空白,导致经纪人制度推行的效果明显减弱,同时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经营上和法律上的风险,业内对于经纪人制度规范的呼声日益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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