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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又开始活跃了

风险投资的淘金之旅正在变得重新顺畅。
如果你是一个私募基金,你想在投资企业后实现资本退出,那么境外上市是一个不错的方式,但你首先要在境外设立一个公司,然后以此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之后将此境内公司在境外上市,最终实现资本退出。
这种方式被创投们称为“红筹模式”。但在今年1月到7月之间,创投们突然发现,这条道路开始走不通,原因是外管局加强了对资本外逃的管制,而这种管制殃及了同样两头都在外的创投企业。
7月,外管局发布75号文对“红筹上市”开始解禁,“虽然路比以前窄了不少,但是毕竟可以通行了,”融勤国际北京业务总监万凯表示,“而且,11月15日颁布的《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则给创投企业正了名。”
堵路
不论对那些财大气粗的风险投资,还是对那些嗷嗷待哺的中小企业来说,今年外管局相继颁布的11号文和29号文都不是一个好消息。
虽然上述文件打击对象是假外资、假并购、假红筹,但不少创投企业资金募集和退出都在境外,11号文和29号文直接对这种两头都在外的创投模式形成了打击。
“在文件出台之前,民营企业通过在境外设立壳公司到境外上市就好比一条路,此条道路没有交通规则,人车牲畜等混杂其间,尽管拥挤甚至出现交通事故,毕竟让很多人到达了目的地。但文件出台后,这条路就被封死了。”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总裁单祥双曾做过这样的比喻。
因外管局在11号文和29号文之后没有发布细则,创投公司境外上市道路实际停止,这对外资创投打击尤其大。7月,清科公司对中国最活跃的风险投资和投行进行了一次调查,80%外资认为外管局通知有负面影响,而内资中则有70%认为没有影响。
于是,外资创投放缓了对中国的投资,当时凯雷投资集团总经理何欣就表示,他们对中国投资的速度就放慢了脚步,而在日本、印度、韩国走得相对快一点。
由于外资创业投资在国内创投行业所处的核心地位,他们的情绪也影响了业内其他参与者,不少国内创投开始观望,这种观望不仅导致了投资机会的丧失,也让国内不少中小企业失去了获取创业资金的一条途径。
松绑
“在9月初,我就跟公司员工说,未来不长时间内会出台新的创投管理办法,因为当时看了很多境外媒体,他们分类新闻里面都不同引用了财政部和创业投资关于私募和创投的说法。”融勤国际中国区总裁孙红伟回忆。
孙红伟这种感觉很快被验证,10月23日,外汇局以《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75号文)替代了此前发布的11号和29号文,扫除了境内个人通过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到海外融资、并购的政策障碍。
之后,本报获悉,商务部也在酝酿出台《关于企业跨境换股的规定》,这些规定使得红筹上市之路更加通畅,成本也将减轻。
“这鼓舞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积极性,最近在开曼群岛和维京群岛注册的公司又多了起来,”孙红伟说,“虽然没有具体的数据,但是光在我身边就有5-6家。”
11月15日,由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商业部、央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外汇管理局等十部委联合起草的《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会签。
由于《办法》规定“创投企业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这也就意味着创投公司可以利用贷款开展项目投资,也就是说银行资金可以通过信贷的方式进入创投市场”,中科招商总裁单祥双解释称,“这将有利于改善企业融资结构,拓展创投资金来源,吸引社会资本大规模投入创投领域。”
在投资上,由于《办法》解除了创投公司资金全额投资的限制,业内认为《办法》使得对外投资的方式更灵活,可以进一步放大投资能力。
“从整体上看,《办法》不论对外资、国内资金还是其他以私募形式运作的委托基金来说都是好事,等于是还私募资金以合法身份。”孙红伟表示。
“现在有个说法是,明年和后年将是创业投资大发展时期,”荣勤国际的万凯表示,“因为大家有个预期,并且预期后期政策会更好,所以会加大投入。”
“国外投资者对中国的兴趣越来越浓厚,因为中国经济现在在全世界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摩根大通董事总经理兼中国证券市场部总监李晶如此表示。
创投的重新活跃给那些为私募基金提供中间业务的公司也带来更多机会。融勤国际目前业务中不仅包括了直接投资,也为一些中小企业提供私募的全程融资方案,并充当这些企业的财务顾问,业务的整合为这类公司带来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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