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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基金经理安心打“长工”

“从目前情况来看,投资管理人员普遍流动性较大。人员流动是正常的,是市场化的必然现象,有多种原因。但我们不能提倡人员的无序流动,不提倡基金经理的频繁变更。”日前,监管部门有关人士在上海如此表示,“我们近期将颁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监管。”
监管部门的这番表态在业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因为其切中了中国基金业投资人员不稳定的痼疾。统计表明,中国基金经理平均任期不足18个月,而美国的基金经理平均任期在5年以上,因此,国内的基金经理可以说是一个“短命”的群体。
频繁跳槽 损害持有人利益
中国基金经理的“短命”由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造成。主动离职是基金经理选择职业生涯的更佳去向,而被动离职则一般是因为业绩不佳或其它原因被基金公司罢免。但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因为很多持有人买基金实质上是冲着看好的基金经理而来,此外基金经理的频繁变更,将影响到基金投资的稳定性,与共同基金的长期价值投资宗旨相悖离。
基金经理的主动离职是在中国基金业大发展的背景下发生的:近年来,基金公司数量不断增多,基金只数呈急速膨胀趋势,但相对而言,中国基金投资管理人员比较缺乏,用业内人士的话来说,就是真正管过大钱的基金经理十分稀缺,这导致了业内挖角成风,投资能力突出的基金经理更是奇货可居。在这次基金监管部门有关人士对投资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表态中,其要求投资管理人员应该具有长期、稳健、对持有人负责的理念,不应该过于浮躁,为了个人利益,频繁跳槽,损害持有人利益。监管部门有关人士尤其指出,有的基金经理刚签了合同,没过几个月就提出辞职,是没有长期理念的表现。
看重短期业绩 基金经理压力大
相对于主动离职,基金经理的被动离职在人员流动现象中也许占有更大的份额,这源于中国基金业对短期业绩的过于看重。一些基金业人士对此抱怨说,很多持有人比较短视,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基金的短期业绩上,如果基金业绩有所下滑,就会选择赎回。在这种强大的赎回压力下,基金公司非常注重短期业绩表现以及相对排名,不太可能给基金经理太多的表现时间,业绩一旦不好,就让基金经理下课以平息投资人的抱怨,这让很多基金经理在投资时如履薄冰。针对这一点,基金监管部门有关人士强调说,基金公司不得为了短期利益,频繁变更基金经理。基金公司在聘用基金经理前,应当对其能力和投资理念、诚信记录进行详细了解,基金经理在应聘时,也应该对公司的管理风格和投资理念进行了解,双方签订合同前要审慎考虑,一旦签订,就应该认真履行。
聘用基金经理,在招募说明书上披露,实际上对投资者形成了一种庄严的承诺。在这次讲话中,基金监管部门有关人士要求基金经理和公司都应该履行承诺,不能轻易更换,同时要加强信息披露,及时让投资者了解基金经理的管理基金经历、诚信记录、变易情况等。为鼓励基金经理树立长期、稳定的工作理念,基金公司应当建立起对基金经理的科学评价和考核体系,对基金经理的考核应当体现基金财产运用注重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风险控制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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