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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今日发布的一则公告透露出有关银河证券重组的新信息:根据银河证券的重组方案,新成立的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计划公开发行上市。 上海医药这则关于子公司委托理财资金清偿事项的公告显示,3年前的一笔委托理财,使上海医药控股子公司上海华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意外坐上了新银河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宝座;而老银河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不得不为该委托理财选择了“卖身”,抵偿华氏资产5000万元委托理财资金的是新银河证券的1000万股权益股份。 上海医药公告称,2007年1月17日和3月19日,华氏资产与老银河证券先后签订《业务处理协议》和《补充协议》,就华氏资产与银河张杨路营业部之间2004年的一笔5000万元委托理财资金清偿事项达成以下处理意见:双方同意,以5 元转1股作为对价,老银河证券通过向华氏资产转让新银河证券1000万股权益股份的方式,偿还5000万元的委托理财资金。权益股份包括收益权、处置权。新银河证券上市后,华氏资产可委托老银河证券并在转让价格达成一致后将全部权益股份通过证券市场转让。如转让价格低于每股5元,华氏资产有权要求老银河证券支付实际转让价与每股5元之间的差额;如转让价格高于每股5元,高于每股5元的转让收益部分双方各得50%。为保障新银河证券顺利上市,未经老银河证券书面同意,华氏资产不得在新银河证券上市前,以任何形式将其获得的新银河证券权益股份转让给协议外的第三方。除了因银河证券重组需要,老银河证券有权在协议签订后的6个月内将新银河证券的权益股份转让给国有金融机构的情况之外,老银河证券要求回购新银河证券的权益股份必须得到华氏资产的同意。 不过,上海医药的这则公告有一存疑之处。新银河证券是在老银河证券原有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整合而来的,但老银河证券并不持有新银河证券的股权,老银河证券又怎能自己出面签下上述“卖身契”呢?对此,业内人士推测,很有可能是新银河证券在组建时给诸如上海医药等债权人预留了一部分股权。 实际上,在上海医药之前,已有川化股份在2006年11月3日的一次董事会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将在银河证券的委托理财进行债转股的议案。由于该次董事会涉及金额未达到净资产的10%,川化股份此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并未公告,仅在2007年2月13日刊登的2006年年报中作了简单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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