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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建议市场手段监管金融创新

央行上海总部昨日发布《我国金融市场创新产品运行效应分析》(以下称《分析》)。《分析》建议,目前我国金融产品创新应逐渐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并通过市场的手段对金融创新进行引导和监管。
《分析》以银行间市场2005年以来推出的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人民币利率互换和远期外汇交易等十个创新产品的市场运行为基础,总结了创新产品运行的整体特点,评估了创新产品的正面影响,并分析了创新产品在运行中面临的问题。
《分析》认为,当前创新产品面临着有效定价困难以及做市商等交易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对此建议市场参与者编制各种类型的价格指数和收益率曲线,通过竞争方式逐渐形成市场普遍接受的无风险收益率曲线。同时建立承销商、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与做市商的联动机制。
从目前银行间市场推出的固定收益产品来看,基本上都采用了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发行,同时也发挥了信用评级机构的作用,强化了市场运行的透明度,市场化导向突出。《分析》提出,金融产品创新应逐渐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管理机关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营造金融创新的体制和制度环境上面,通过市场的手段对微观主体的金融创新行为进行合理引导和有效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此外,《分析》从完善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机制的角度提出,应大力发展多层次金融衍生品市场,形成场内与场外市场并存、标准产品和非标准产品功能互补的多层次多元化、有竞有合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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