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17127
- 帖子
- 850
- 主题
- 341
- 注册时间
- 2011-5-20
- 最后登录
- 2012-9-12
|
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使用投资:公司上市前进入的资金
适用法律/法规:
1) 公司法
2)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法》
第142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5.1.5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5.1.7 如发行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除需遵守5.1.5条的规定外,还需在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
综上所述,如在股票上市六个月前进入,锁定一年;六个月内进入,第一年全部锁定,第二年解锁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