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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鸿伟:互联网公司衰落的六大共性

[ 2010-10-27 8: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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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在中国发展了不到二十年,公司出现了不少,留下来的不多。其实,互联网公司衰落的原因很多,要是遇到恶劣的商业环境,那属于天灾,谁也避免不了。但是,俗话说得好,最好的年景里也有人赔钱,最差的年景里也有人赚钱。所以,把互联网公司衰落归结于外部原因,我认为那是不负责任的。

  我这个人,喜欢没事想事,有时候就琢磨,这些衰落的互联网公司到底有哪些共性呢?

  我总结了一下,大家看一看说得对不对。

  第一类,拷贝国外的商业模式。

  早些年,大家都在拷贝美国模式。要是眼快、手快,在美国看到出现了新的商业模式,就打个时间差,立马把它带回中国,抢得先发优势。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在美国那边发布一个新网站,我们这边的人很快就能读到对它的相关报道,而且是中文的。还有,包括VC也会把一些好的模式介绍到中国来。国内像腾讯、百度、新浪、搜狐这样的巨头公司,解决了生存问题之后,都密切关注全世界新模式以图谋发展。在模仿的过程中,它们也更有能力去解决遇到的一些问题,比如政府公关。而小公司一旦遇到这样的问题,可能就做不下去了。所以,把抄袭美国模式作为一种核心竞争力的机会已经不存在了,而且我认为这是种非常危险的模式。

  再者,美国互联网发展程度跟中国不一样。虽然中国网民基数庞大,但大多是低收入人群,美国的几亿网民却是中产阶级。两个国家的文化、背景、业务习惯都不一样。所以,假如把美国模式搬到中国来,也要有所变化。说实话,现在互联网里很多人都存在浓厚的投机心理,盲目地拷贝,不愿意探索,结果拷贝过来发现不符合中国国情,最后变成了水土不服。这种简单的模仿,成功率一定很低。一个最有力的证明就是,那些互联网巨头得意洋洋地来到中国,带着他们已经在美国被证明成功的商业模式,但到最后都是水土不服。所以,创业公司更不要梦想着单凭拷贝国外模式就能做大,你第一没钱,第二没用户,凭什么做大?

  第二类,模式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对用户没有价值。

  比如,五年前SP大行其道。这种增值服务通过手机收费,实际上是一种微支付。每个用户每个月花五块钱到十块钱。这是非常好的模式,但是很多SP 急功近利,不是考虑着怎么把服务做好,而是把用户当羔羊,设计出各种各样的欺诈陷井,很多用户被“订”了很多服务,一点都不知道。有的SP甚至直接勾结运营商从用户账户上强行扣钱。最后的结果就是把这个行业全给毁掉了。

  再举个例子。比如说,像E-mail营销,本来是一个很好的东西,有商业价值,但是后来很多人发垃圾邮件肆无忌惮。结果,发展到最后,用户对做营销的Email看都不看。今天,靠邮件和数据库营销的公司基本上已经没有了。

  我一直强调,如果要把一件事做成功,你一定要重视用户价值,一定要把用户价值放在公司的收入之上。这在互联网里面已经成为一个规律——得民心者得天下。相反,如果不重视用户价值,为了公司一时的商业利益,对用户不是过渡开采,就是做出伤害用户利益的事情,最后用户忍无可忍,还是会用脚投票抛弃了你的。

  第三类,没有从用户出发,缺乏核心产品。

  比如说,纯粹以互联网广告、营销为主的公司。我一直认为,互联网行业中一个完整的商业模式,一定要有产品,而且产品一定是为用户服务的,这样才能创造商业价值。因为你创造了价值才有用户,在用户的基础上,你才能够建立你的营销模式。但是,我见过有些公司缺乏市场模式,不知道怎样细分市场,没有一个用户模式,也不知道瞄准什么样的用户人群。

  第四类,没创造什么产品,企图依靠资源获得成功。

  一开始他就说,我能搞到什么资源,我就可以怎么样。后来事实证明,这样的公司肯定不会成功。比如,有的人动辄就讲,我的某个亲戚在做什么,我认识运营商电信的什么领导,他可以给我什么样的资源。或者说,原来我跟政府打交道,我可以从政府拿到什么样的资源。听起来,你会怦然动心,让人觉得他跟政府、运营商、大国企合作,说不定就能挣出钱来。

  这种公司最缺的,是对互联网精神的理解,它根本就没有为用户服务的理念,所以它根本不会形成用户基础。没有坚实的用户基础,商业模式越复杂,做事情的难度就越大。中国成功的互联网公司,基本上见不到只依靠政府的支持就能成功的。互联网是虚拟的东西,如果没有一种用户至上的服务精神,没有每周7天 24小时不紧张工作的奋斗精神,很难做成功。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绿坝,它根本无视用户的利益,想通过政府的指令,强行到每个人的电脑里去插扛子。但是绿坝的下场,我们都有目共睹。

  第五类,商业模式太过复杂。

  有一些商业模式有产品,但是比较复杂。这种商业模式不光要满足用户,还要把产业链上下游联系起来。它处在中间,同时满足上下游企业,这个模式才能做下去。

  比如说,现在出现不少做城市生活社区的搜索网站。首先,它要说服商家跟它合作。但商家却关心它的用户数量多不多,你用户多我才愿意跟你合作。同时它还要鼓励用户上线,用户却说,你都没有什么商家,我上来找什么东西呢?所以,它们就变成了两线作战。

  很多人觉得这种模式有成功的可能性,但是我认为失败率相当高,因为这对他的企业资源和运营有高标准,严要求。它永远存在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困惑。而实际上,真正能成功的模式,都是要单线作战。最终我可能要搞定几方,但是刚开始的时候,一定要先能解决一方。

  比如说美国的团购网站,也是城市生活、电子商务,但是它不需要搞定用户,只需要搞定商家,因为商家的折扣只要足够大,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真实的,就一定能吸引到很多人。所以,他不需要花钱打很多广告就把用户拉过来了。

  第六类,是我自己领悟的,就是太早挣钱的模式不容易成功。

  从做大的角度讲,互联网公司刚开始的模式一定看不清。道理很简单,如果模式很清晰,巨头都来做,哪还给你机会。

  如果有些商业模式一出来就有明确的收入,这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商业模式确实很好,但是模仿者众多,巨头也会模仿。比如说,帮商家卖电子打折券。一些门户巨头们都不用多想,毫不犹豫就冲进来了,这种模式就不太容易成功。另一种情况是,早期挣到钱之后,容易让团队产生小富即安的感觉,很可能就变成一个小盆景——能挣小钱但是做不大。

  相反,有些看不清模式的,像当年的QQ、搜索,今天的微博,在大家都看不清的时候给他们成长的空间和机会,他们一旦聚集了巨大的用户群,很容易建立挣钱的机会。

  注:本文首发于10月26日,来源于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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