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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信贷新规"点评:货币政策结构性放松或已开始

【逻辑与观点】
   
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其主要针对对象为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开发银行和村镇银行等,试行区域为中部地区的山西、安徽、河南、湖北、江西和湖南,西部地区的西藏、新疆、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陕西、内蒙古和宁夏,东北地区的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20个省、市、自治区辖内的全部县域,以及东部地区100多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线。《办法》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的年度可贷资金与当地存款同时增加且年度新增当地贷款占年度年度新增可贷资金比例超过70%(含)视为达标金融机构,对其实行存款准备金率低于同类金融机构1%,按新增贷款额度可申请一定再贷款,优先审批新设分支机构和开办新业务以及地方政府可同时给予一定激励的政策。
   
从央行统计数据上来看,上半年农村金融机构的累计新增存款数据同比呈现萎缩,2季度农村新增存款同比大幅下降12%,根据该数据从年初至年底大幅递减的季度变动趋势(一季度数据往往是四季度数据的10倍以上),以及《办法》的具体考核和实行将在下一年度推行的时间安排,我们预期短期内所释放出的信贷投放量不会太大。
   
我们认为政策层面选择在这样一个时点放出《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货币政策的结构性放送已经开始,政策信号意义远远大于实际对于信贷投放的影响。在今年抑制经济过热调整经济结构的大背景下,存款准备金率向上调整,加息预期抑制投资情绪,信贷投放控制以及地方融资平台的清理等都对于年内的投资情况造成了较大的限制,尤其是地方融资平台的清理要到10月31号才完全结束,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地方政府和区域性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从《办法》相关内容来看,是在“有存款”的基础上“放贷款”,再加上区域的局限,此次货币政策的结构性放宽表现的十分谨慎,但根据我们之前对于增长必将回归的判断,中国经济预计于四季度或明年一季度触底,重新回到经济增长路径需要政策层面放松调控,货币政策可能将进行结构性放松。(可参见我们之前的报告《观察与思考:增长必将回归,在市场分化面前保持谨慎乐观》)此次《办法》的出台证明了货币政策结构性放松的开始,我们继续看好政策层面在4季度出台围绕重新拉动经济增长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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