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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以“阴谋论”思维揣测定向增发参与机构

9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A4版刊登了记者周宏的一篇题为《部分机构热衷定向增发逐利 “非公开信息”盛行应引起关注》的文章,读后大为震惊,思虑再三,如鲠在喉,感觉有必要与该文作者商榷一二。
上述文章以基金业“大佬”涉内幕交易罪被拘开头,以呼吁对“定增中的不合理现象”“理应受到监管关注和法律制裁”结尾,文章中间主体部分则推测进行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向参与定向增发的投资机构“交底”,发行方与参与方“勾兑”,隐含着对参与定增投资机构涉嫌内幕交易的主观臆测,并在文中反复多次提到我们公司以及我们公司旗下的定向增发产品。
虽然该文章并没有指责我们公司及旗下基金涉嫌内幕交易,但是在其以“阴谋论”思维揣测定增参与机构“大有猫腻”为中心思想的文章中将我们公司及旗下定增基金作为典型的定增参与机构反复点名提及,让我们感觉非常不安,为此,我想针对如下几条与原文作者交换一下观点---
其一,目前我们国家证券市场的监管水平已经相当优秀,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所培育出的“阴谋论”思维定势大可抛弃,凡事要看主流,不要像冷宫怨妇那样神经过敏。现在的定向增发项目的发行方按照监管要求履行发行前的一系列报批等手续,发行前会在有效监管框架内向意向中的投资人披露信息或进行路演推介,这些都是正常的私募发行环节,不能将其视之为“交底”和“勾兑”。除了少数项目向确定的投资人发行外,大多数通常意义上的定向增发是在主承销商的组织下通过招标发行,不存在“安排”、“配合”等问题;
其二,我们作为专业的定增投资机构承认该领域的投资存在超额收益,并且该超额收益具有“制度性机会”的特点。但是这种超额收益并没有不阳光的成分,这一方面是因为发行方依法依规履行了其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应有流程,另一方面我们也能够明确地对这些超额收益进行归因---一部分超额收益来自价格折扣,这是投资人放弃12个月的流动性换来的;另一部分超额收益来自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这是再融资所带来的新增资本产生的;当然,这种超额收益的存在和持续的原因是竞争不充分带来的在该特定环节的市场效率偏低造成的,随着参与定增的资金的增加和竞争的加剧,市场效率会逐步提高,这种超额收益会逐步萎缩,只不过由于参与定增门槛较高,这个市场效率逐步提高的进程比较缓慢而已。投资者通过发现和利用市场效率的低点来获利对市场是有正面贡献的,因为他们的行为会在客观上推动市场效率提高,从而间接地提升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效率,比如在我们所说的领域,市场效率的提高会优化资本资源在实体经济中的配置,既然利用市场效率的低点进行投资可以间接地有益于实体经济,我们就可以说这些投资人在间接地创造社会财富,而他们的投资所获取的超额收益就是他们创造社会财富的报酬。总而言之,利用市场效率的低点进行投资获利与“猫腻”无关!
其三,原文的作者需要对定向增发的详细机制作进一步了解,以免误解其中的一些现象。比如,原文中的“定向增发的认购价折扣仅仅是10%以内”云云,显示作者对定增的规则了解不够详细。发行底价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指的是发行方案提出的那个环节,从发行方案提出到真正发行历时漫长,有些个案由于二级市场价格跌破发行方案的低价而被迫放弃发行或者不得不重新走流程,有些个案由于二级市场价格上涨而使得发行底价相对于二级市场价格折扣巨大,但是最终的发行价格是通过竞标形成的,与发行底价的关系仅仅是“不得低于”而已。这点是评论定向增发的一个起码常识,如果连常识都不懂,真不知其原文观点所依据的理由有多少值得信赖。
其四,机构投资者都有详细的内部流程和决策机制,股票的筛选和投标方案的形成都要走内部流程和经过类似于某种委员会的集体决策,不能将机构投资者想象成一个又自私又狭隘又龌龊的阴谋家。针对这一点,我倒是想真诚地邀请原文作者列席参加几次我们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做一下记者调查,掀一掀私募基金的“神秘面纱”,以便再做涉及私募基金的文章时多一些真实的生活体验。
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着实是个不容易的行业,受尽市场煎熬,又处在一片质疑声中,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般小心翼翼地避免着碰触到监管和法规的红线,挣扎着通过绞尽脑汁地为投资人获利来谋求生存和发展,熬白了少年头啊!如果这个行业的机构或个人没有违规违法,请多多关照,他们比公募基金、比券商脆弱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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