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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5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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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思路构建和运用信托功能
针对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即将推出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一些信托公司仍心存疑虑,犹豫不定。究其原因,主要是认为在此业务的交易结构设计中,信托公司只消极的扮演"管道"角色,收益微薄,甚至是无利可图。无疑,这种判断是极其错误和短视的。
预计于2005年下半年推出的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涉及100亿元中长期贷款,分为A、B两挡,以公开招标和簿记建档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流通。开行资产证券化方案依据的原理与建行一样,运用信托机制,将其在煤电油运、通信、市政公共设施等领域100亿元的信贷资产从开行剥离出来,委托一家信托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档为90亿元优先级债券,它将在银行间市场公开招标发行;B档为10亿元次级债券,采取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期限均为3年,采用固定利率的计息方式,每半年或一年兑付一次本息。招标发行和簿记建档发行的主要区别在于利率的确定方式。前者通过机构投资者竞价撮合;后者则以一对一协商的方式成交。中国建设银行首期初步确定拿出约50亿元的住房抵押贷款,打包成一个资产池,并以此作为支持资产发行证券。这50亿元住房抵押贷款来源于建行上海分行、福建分行和江苏分行。其中上海分行占主要位置,估计将达到30亿元。
根据国外成熟的经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和业务流程如上图所示。
按照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以信托方式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思路包括:
1、发起人作为信托财产的委托人,与受托人订立信托契约,将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设定为信托财产,信托给受托人。所谓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因承诺而取得的财产,信托财产在法律关系上,归属于受托人,名义上为受托人所有,但信托财产应受信托目的的约束,并为信托的目的而独立存在。这一步骤的关键在于"真实出售",并在设计方案的条款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加以控制,同时实现破产隔离。换言之,信托财产具有与各信托法律关系当事人相互独立的地位,它既与委托人的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也与受托人的财产相区别。
2、 信用增级。信用增级的方式包括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两种方式。内部信用增级的方法有:通过现金流分层实现信用增级,即将所发行证券分为不同的级别,优先级证券将首先得到偿付,从而将优先级证券的风险转移给次级证券持有人,提高优先级证券的信用级别;通过将不同质量、不同现金回收期限的资产组成离散的资产包,从而通过整体的现金流实现更高的信用级别;或者由发起人提供更多的连带责任,诸如过度担保和追索权;外部信用增级则主要通过第三方对标的资产进行担保等增级过程。最后,要由权威信用评级机构对项目进行信用评级,资产证券化一般要求投资级以上的评级。
具体而言,受托人将信托财产的信托利益分割成优先级信托利益和次级信托利益,优先级信托利益将进一步被分割成优先级受益凭证,并由受托人或受托人委托的投资银行将优先级受益凭证以定向发行方式出售给机构投资者;委托人保留全部的次级信托利益。
3、发起人作为信托财产的管理服务人,归集现金流,管理、经营、处置证券化基础资产,所获得的现金收入转入受托人指定的账户。
4、信托财产产生的现金流优先分配给投资者(即优先级受益凭证的持有人),剩余利益归次级类信托利益的所有者(即委托人)所有。
5、优先级受益凭证可以背书转让或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流通、交易。可以看到,资产证券化是比较复杂的,不仅实施的步骤较多,而且将涉及到银行、投资银行、信用评级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保理公司等各方面机构。
在此次试点中,建设银行委托中金公司担任投资银行,而国家开发银行则更是利用自身具有金融债及企业债承销业务方面丰富的经验,力争亲自充当承销商借机拓展投行业务。可以清晰看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在充满诱人的市场商机的同时,也拉开了各专业机构之间激烈竞争的序幕。因此,信托公司在参与此次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过程中,若想分得一杯羹,甚至要占得先机,必须要高屋建瓴,以长远发展的前瞻性眼光和构建核心业务模式的战略高度加以判断和认识。第一步,先以受托人的角色发挥"管道"的简单功能,目的是先占得一席之地。在此前提下,进一步夯实基础,练好内功,把握市场机遇,不断拓展业务空间,最终争取在资产选择与组合、产品的设计与创新、产品的推介与发行、资产的管理与监控等各个环节的投资银行业务乃至信用增级和保理业务等各个方面实现有效突破,彻底转变信托公司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初期所充当的毫无科技含量的"管道"角色 ,进而彻底改善收益率水平,真正发展成为证券化主要的组织、承销和交易者之一。
此外,证券化的资产种类决不仅限于此次试点推出的优良信贷资产一种。其范围极为广泛,主要包括:抵押、担保贷款,如居民住宅抵押贷款等;各种应收账款,如信用卡应收账款、转账卡应收账款;各种有固定收入的贷款,如航空机票收入、收费公路或桥梁和其他公用设施收入等;各种商业贷款,如商业房地产贷款、各类工商企业贷款、汽车贷款等。
因此,伴随我国资产证券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程度的不断深化,信托公司开展该类业务的规模化效益必将显现出来,信托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发挥的作用不断扩大,其对信托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也必然日渐凸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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