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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玉如
有个孩子掉进了河里,这个父亲看见了,却认为事不关己,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救人也没人给我发奖金不是?所以,面对那个在河里急切需要救助的孩子,这个父亲转身回家去了,那时候他的心里大概没有一丝的不安与愧疚。
然而事实却那样的讽刺,这个父亲回家了,找不到自己的孩子,再回首时发现那个溺水的是自己的儿子。儿子死了,父母悲痛欲绝,值得我们同情,后来这父亲做的事却让我觉得,人,怎么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儿子死了,父母伤心,伤心过后的父亲没有反思自己的错误,首先,六岁的孩子,他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让六岁的孩子自己独自去河边玩耍,也许,他会和小悦悦的父母亲说的一样:他经常去河边玩,都没事的。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这一次,孩子出事了,而且是大事,孩子再也回不来了。其次,这个父亲当初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溺水了,如果那时候他伸一把手,也许惨剧不会发生,上帝再次给了他拯救自己的机会,他再一次选择了不作为。
现在,出事了,他没有反思自己,反而想办法要补偿自己的损失了,要别人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了。他要起诉居委后,如果在这里他起诉居委会只是要求装护栏,装警示标志,我还会为他鞠一捧同情之泪,我会认为他是为了别人家的孩子着想,是为了惨剧不再发生。可惜,他要了47万元,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不仅不同情他,简直是痛恨他了,我简直怀疑这个父亲还是不是个人了。还好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他败诉了。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法院真的判决居委会给他47万,他有脸花吗?他能无耻到花自己的孩子那命换来的钱吗?他拿着那些钱不会天天做噩梦吗?
这就是报应吧,可是这报应报应到无辜的孩子身上太令人心痛了。但愿这位失去了孩子的父亲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能认识到自己的一点错误,不要把自己的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
人,真的不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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