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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借18]官本位何时休

素材:河南省许昌县林业局副局长俎建立,醉驾肇事逃逸,造成一死一伤,已被逮捕。事发后,该县县委、县政府对死者家属赔偿60万元。据该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朱广斌介绍,因该副局长肇事时驾驶的是林业局公车,这笔款项由单位筹集暂时垫付,一般员工最低凑5000元。
自古以来,中国都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度。古代,地方官员又被人称作“父母官”,官员干得好那是“爱民如子”,那是要被广为传诵的。虽然现在的社会上说官员是人们的公仆,提倡广大的官员要时刻想着为人民服务,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是老大我做主的思想在有些地方依然泛滥。
在这次的事件中,林业局的副局长,公车私用、醉酒驾车并且肇事逃逸,这么多的错误同时发生。事后,当地的县委县政府决定对死者家属赔偿60万元。这个决定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出了这么大一件事,处理的稍稍不好,就有可能酿成一件焦点事件,影响当地的形象,给领导添麻烦。可是,在这60万元赔偿款的筹集上,却发生了大家不理解的事情。
副局长交通肇事,撞死了人,本来是应该副局长本人或者他的家人来筹集资金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可是事件却演变成了有该县林业局全体职工集资进行垫付,而且硬性的规定了每个人应该缴纳的数额:一般员工最低5000元,中层干部2万元,党组成员4万到5万元,共筹集了60万元,事情这样演变就让人感觉到奇哉怪也。
不知道这个政策是县委县政府拍的板,还是传达到林业局以后,由林业局的领导给定的调。看到这个活生生的例子,似乎又看到了以前那种“父母官”的形象和嘴脸。我是副局长,我是广大职工的衣食父母,如今,我摊了事、需要筹钱进行赔偿,我的每一个“子民”都应该有钱出钱,没钱借钱的来做贡献。
中央一直强调要建立法制社会、和谐社会,如此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事情居然堂而皇之的出现和发生,里边的公权滥用、封建长官思想何时才能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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