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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中国应从掠夺经济中走出

20世纪著名的经济学家奥尔森指出,社会经济繁荣的最大关键就是建立一个市场扩展型的政府,而这种政府的基本职能就是向社会提供制度规则来保护个人产权,来保护合约有效履行,来保证个人的财富不被受到掠夺。 

  


  而华人经济学家钱颖一教授则认为市场经济有好的市场经济,有坏的市场经济。坏的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一种掠夺经济。因为,在任何市场中都潜在地存在着两种掠夺。第一种是私人掠夺。它可以是私人掠夺私人,也可以是私人掠夺国家。如偷盗抢劫,侵吞国有资产等。第二种掠夺是政府掠夺。政府掠夺的方式,有政府作为组织的掠夺,如乱摊派、超过公共服务需要的费与税、通货膨胀等;有政府的一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掠夺,如贪污腐败;有私人通过政府权力的掠夺,这种掠夺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实质上都与政府的权力有关。如垄断、设租、通过游说把个人利益固化在制度与法律上等。 
  从一般的经济理论来看,掠夺经济完全是一种低效率的经济。因为,在一般人看来,任何掠夺都是不公平的,但这还不是问题的根本,掠夺最大的核心是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在一个社会中,如果社会中私人掠夺和政府掠夺盛行,那么理性的经济人一定会减少创造财富、提高效率的经济活动。相反,大多数人也会加入这种掠夺的行列。如果社会中的人都在掠夺,那么这个市场的效率也就无从谈起。最近,美国的经济学家施莱弗和维什尼(Shleifer?A and Robert W. Vishny)出版了一本名为《掠夺之手》?The Grabbing Hand?的著作,也对政府掠夺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讨论,并指出了掠夺经济对社会经济严重的负面影响。诺贝尔经济学奖主阿克洛夫(George A. Akerlof)最近也有关于“所有者掠夺”的文章。可以说,掠夺经济成了目前国际理论界十分关注的理论前沿。

  用掠夺经济理论来讨论中国的经济问题,可以发现,无论是政府还是私人掠夺都不鲜见。如对自然资源之掠夺、对民众财富之掠夺、对民众之生存权之掠夺。如果说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基础之上,那么这个基础牢固吗?如果这个基础不牢固,这种高速又能够持续多久?特别是目前国内许多经济问题的实质是什么?只要用掠夺经济理论都可明辨清楚的。可以说,目前中国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与困难都与掠夺式经济有关,无论是政府掠夺还是个人掠夺都是如此。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市场化的程度已经十分高了,但是要素市场发展则相当滞留,从而导致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价格严重扭曲。而正是这种人为的价格扭曲,使得社会民众的大量财富轻易地转移到少数人手中。

  比如说,中国的房地产商为什么在短期内涌现出一大批所谓的富豪,如中国的百富排名中有一半以上的人是房地产开发商。这些房地产商在短期内成为富豪,是凭正常的市场竞争、是凭他们个人的市场能力与市场智慧吗?不是。他们靠的是利用政府权力对城市弱势民众及农民土地资源的掠夺。

  看看早几年的城市拆迁,有多少民众被追赶得无处可逃。所披露的湖南嘉禾、四川广源等事件尽管仅是整个中国城市拆迁事件中的一个缩影,但哪一个都是借助政府之权力、甚至于使用国家专政工具迫使民众就范。而正是在这种强迫过程中,大多数民众的财富轻易地被人掠夺了。

  再看政府对农民土地的征用,往往会以土地为国家所有为由,基本上低价甚至无偿地从农民手中征用土地,然后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地虫”,然后建筑商品房子以高价卖给消费者。有报道,四川自贡市的红旗乡,从1992年到1999年征用农民土地7700多亩(这些被用的土地基本上进入政府官员主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手中),当时每个农民获得失地失业的全部补偿是每人8000元安置费。而到2004年3月,有一块71亩的土地,则以起拍价每亩60万元拍卖出去。只要好好的计算一下,有多少财富轻易进入房地产开发商手中,但这些失地的农民生存面临很大威胁时却告无所告。四川是这样,其他地方也是如此。

  而房地产商一旦获得了土地就能够方便地从银行贷到公司所需要的资金。已有数据表明,截至2004年4月,中国房地产开发已投资约880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了7200亿元。而且从全国金融机构17万亿人民币贷款中,超过50%以上的贷款都是以房产作为抵押的。而我们可以看到,在国内利率管制下,银行贷款利率与民间贷款利率相差悬殊,从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等于获得一笔补贴。社会的财富也通过银行流入房地产商手中。也就是说,房地产业就是通过这种掠夺式的方式发展起来并让整个社会财富集聚到少数人手中的。

  对于资金要素来说,其掠夺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资本市场,由于不公平的制度规则而使广大投资者的财富转移到上市公司、金融中介等手中。如有统计表明,2001年6月到2004年11月,沪深市场新增上市公司145家,募集资金3767亿元,但股票流通市值却从18866亿元下降到12774亿元,这意味着流通股股东的实际损失为9859亿元。而从2004年11月到现在,上证综指从1340点下跌到1235点,跌幅7.83%,这一个月多一点的损失正好是1000亿元。加上此前的9859亿元,共损失10859亿元。

  也就是说,近几年来,在国内股市的中小投资者基本上是血本无归。有研究表明,这些中小投资者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损失惨重,其中亏损50%以上者高达调查总数的48.70%,从而使得投资者最终艰难地选择告别股市。而且更为奇怪的是,在中国的股市,凡是通过政府管制进入市场者都赚大钱(如上市公司、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等),凡自由进入者都亏损。也就是说,在既有的制度安排下,市场利益是通过非市场的方式进行,或是权势、或是与权力相关的人。而以权力来划分市场利益,那么没有权力或与权力没有关系的人也就无法从中获得正当的市场利益了。而国内股市以权力掠夺式的分配财富,使得市场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严重受损,国内股市的长期低迷。

  二是通过对利率管制、对金融资源的垄断来掠夺民众之财富。2004年国内存款利率处于严重的负利率状态下。在负利率的状态下,造成了极不公平的社会财富再分配格局,即:弱势的广大储户受损,而以低成本获得资金的银行、企业、政府大获其利。这不仅造成国内投资扩张性冲动、房地产价格急剧上升,也让广大民众利益受损。有人研究表明,按照官方公布的数据,2004年存款负利率让广大民众利益达7000多亿元。如果以民间市场利率计算,储户其受损程度更是巨大。加上国有银行巨额的不良贷款不断地注销,银行部门对民众财富的掠夺更是无以复加。

  对财富的掠夺还有一种重要的表现就是地方政府直接对企业及个人财富的掠夺。如据有关媒体报道,在曾震惊中国股市的四川德阳金路夺权事件中,地方不仅直接操纵企业人事任命,而且操纵公司重组规则与对象,甚至于滥用警力这类公权力驱逐前来并购重组当地上市公司的外地企业。也就是说,地方官员成了当地霸主,不仅主宰了政府,也主宰了当地财政经济及企业。就是通过这种主宰,当地财富也就轻易进入当政者手中。看看这几年来所披露出来的贪污大案要案,多以是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人,特别是那些掌握要职的领导人。而哪个地方贪污腐败盛行,哪个地方的经济一定会成大问题。

  总之,无论是政府掠夺还是个人掠夺,无论是直接掠夺还是间接掠夺,目前中国许多地方掠夺是十分盛行,特别是间接掠夺更是无孔不入。政府最近出台的严厉打击贪污腐化的规定,已经看到国内掠夺行为的严重性。但是,其根源在哪里?为什么国内各种掠夺会如此泛滥?并非是仅靠打击就能够一了百了的事情。可以说,近二十多年来,中央反对贪污腐化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但为什么难以根除?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对政府权力约束不够,在于民众没有畅通地表达自己意见的渠道,就在于贪污者没有受到严厉打击。如果不能够从掠夺经济中走出,今后社会矛盾与冲突会进一步激化,经济要发展也是十分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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