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我把我们那张合照翻印了寄给程明浩,几天以后,我打电话去问他有没有收到。
他的感冒听上去好了很多。他说,“收到了,拍得很好。谢谢你。”
我说,“好像我们两个人不应该站在一起拍照,你在旁边像只长颈鹿一样,让我产生自卑感。你到底有多高?”
他笑了起来,“光脚量一米八三,穿拖鞋一米八四,穿皮鞋一米八五,穿运动鞋一米八六。”
我光脚量是一米五八,如此算来,我们的身高相差二十五厘米。假如我穿上那双最高的五厘米高跟鞋,而他又正好光着脚,那么,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可以缩短到二十厘米。可是,他又凭什么要光着脚呢?他起码会穿上一双拖鞋,那么,我们之间,至少应该有二十一厘米的距离。
有个同学告诉我,那个可以查两个地方距离的网站叫www.mapquest.com。我上到那个网站,在“地址”那一栏里打入自己的地址,然后,在“想去的地方” 那一栏里毫不犹豫的填上了 San Francisco。很快,电脑就显示出来,拉斯克鲁斯和旧金山之间相隔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
如果换算成公里,足足有差不多两千公里。看不出来,地图上显示的那么短短一条,居然有如此之远。
大概,只有在乎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去在意和那个人之间的距离 -- 包括一切可以丈量和无法丈量的距离。
我突然想起那天在机场,杜政平一口气说出我们两个的学校之间相隔六百二十二英里。原来,他是在乎我的。
在围巾即将完工的那个星期里,其馨打电话来说她拿到了旧金山大学春季入学的奖学金。学校虽然并不怎么样,她还是觉得挺高兴,“春季入学要拿奖学金本来就比较困难,大不了到下个学期再转学好了。”
“不过,旧金山国际机场 -- 就是我们来美国的时候降落的那个机场是在郊区,到时候恐怕要我自己打的去学校,挺贵的呢。”
我灵机一动,立刻旧话重提,“程明浩不是在旧金山吗?不如我帮你去问问他到时候方不方便去机场接你。” 我知道其馨脸皮薄,这种求人的事情,能自己不开口乐得不开口。
“唉,其馨啊,顺便呢,帮关璐去摸摸人家的底,至少把有没有女朋友这一条给弄清楚了。”郑滢从她房间里的电话分机里叫了起来。
“郑滢你瞎说八道些什么呀?” 我的脸腾一下红了。
“你还不承认?别忘了,我们连月经周期都是一样的。你什么时候思春,我有心灵感应。”
我气急败坏的放下电话冲到她房间要拧她的嘴。我们在她床上闹成一团。
闹完了,郑滢一本正经的说,“我还是不喜欢程明浩,不过,他说不定比较适合你。”
“为什么?”
“因为他比较死洋怪气。而你这个人呢,有个非常优秀的品质,叫做‘敬酒不吃吃罚酒’,他越死洋怪气,你越觉得自己是捡了个宝贝。这就叫做‘一物降一物’ 。明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