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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3]国金证券_行业研究简报

 1、2008年9月1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1、1 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1、2 进口关键零部件所用设备必须是±500千伏及以上直流输变电设备或500千伏及以上交流输变电设备。
    2、从具体内容上看,国家控股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制造类公司的政策受益程度将大于其他类型公司的受益程度。
    3、对于受益企业来说,短期影响有限,主要表现在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借款额度,降低财务费用,但同时可能会局部摊薄公司利润。长期来看会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4、最大的受益对象将是具备政策鼓励的输变电大型装备制造能力的龙头公司;受益程度由大到小排序将是:天威保变(600550.sh)、许继电器(000400.sz)、平高电气(600312.sh)、国电南瑞(600406.sh)、国电南自(600268.sh)。
    相关研究报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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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_行业研究简报.pdf (78.9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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